集装货件散落时,编制货运记录时应检查清点并记明现有数量,若无法清点数量的可检斤,并记明()复查重量。
第1题:
被盗记录应记明被盗货物(),车(箱)内货物(),是否装满(能否容下少件),有无明显被盗痕迹,包装损坏状态,短少货物的具体品名、数量(无法判明短少数量时,应记明()或现状),涉及重量时应检斤,并记明现有重量。
第2题:
集装货件外部状态损坏,货件散落时,须在发现当日按批(车)编制普通记录。
第3题:
A.编制普通记录
B.在货物运单记事栏内记明
C.编制货运记录
D.损失报告
第4题:
列车有货运车长时,如装车时间紧张,可在()中记明货物损失情况,由卸车站编制货运记录。
第5题:
发现旅客遗失物品无法归还,上交处理时,应编制()
第6题:
货物湿损编制货运记录时应记明湿损货物在货车或集装箱内的()及程度。
第7题:
机械设备包装破损,底托带、支架立柱、横梁等有折断或变形,以及围衬材料破损、脱落、丢失,编制货运记录时须对该处货物裸露部位表面进行检查,记明现状。
第8题:
编制普通记录应重点记明哪些情况?
第9题:
编制污染货运记录时,应记明车内污染物(源)()、位置、面积、(),污染物(源)与被污染货件距离,()的数量和程度。
第10题:
办理站承运的货物凭货物运单、货物清单与作业站办理交接,发生货损、货差时,由交方编制()记明交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