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的铁路行车设备及建筑物,在交付使用前,施工单位应按工程竣工验收交接规定,提前()日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竣工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1题: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3-2003)标准适用范围()。
第2题: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3题:
第4题:
《技规》规定:新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并进行()。改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第5题:
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后提出申请,由铁路局验收委员会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评定要求,施工单位已向接管单位提交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即可组织验收交接,有关附属装置安装调试及备品准备可稍后完成。
第6题:
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等活动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7题:
对新建、改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正确及时编制有关LKJ基础数据,在开通前不少于25天(新线为联调联试前45天),经设备管理单位和铁路局业务处审查后,报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公布。
第8题:
A.3
B.5
C.7
D.15
第9题:
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按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已向设备接管单位提交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有关附属设施施工完成及备品、备件齐全后,方可交接。
第10题:
新建、改建铁路技术设备开通()天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竣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