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名笼统的货物,发生件数不足时,到站须会同公安人员确认短少货件的具体名称、数量或规格后方可交付。
第1题:
信件交接做到“一确认”(到站)、“二检查”(封印包装),“三清点”(),确认无误后加盖规定印章办理交接。
第2题:
到站卸车发现货物包装完整,件数相符,重量短少或多出,按《货规》规定()。
第3题:
A.批示电报号,发站、到站,货物品名、件数,使用车种、车型及辆数,可不说明装车完毕时间、状态良好等情况
B.发站、到站,货物品名、件数,使用车种、车型及辆数,装载完毕时间,装后尺寸复测,装后货物装载加固状态及车辆状态检查确认情况等
C.批示电报号,发站、到站,货物品名、件数,使用车种、车型及辆数,装载完毕时间,装后尺寸复测,装后货物装载加固状态及车辆状态检查确认情况等
D.批示电报号,装载完毕时间,装后尺寸复测,装后货物装载加固状态及车辆状态检查确认情况等
第4题:
剧毒品装卸作业时,货运员要会同()确认品名、清点件数(罐车除外)。
第5题:
发生票货分离编制普通记录时,须记明票据来源、票据记载内容或货物(车)来源,以及标志内容。对无标志的,应记明包装特征或具体货物品名、件数和重量。
第6题:
《货规》规定哪些货物(明定品名除外),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
第7题:
收货人领取快运包裹时,如发现有短少或异状应在领货时及时提出。承运人必须认真检查,必要时可会同公安人员开包检查。
第8题:
中途站在一批货物中的部分货件发生事故时,须拴挂()继运到站。
第9题:
到站卸车发现货物包装完整,件数相符,重量(),除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在运单内注明外,应编制货运记录送查。
第10题:
品名笼统的货物,发生件数不足时,到站须会同()确认短少货件的具体名称、数量或规格后方可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