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上猛刺致死,张某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不负责任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C、防卫过当,应负责任D、故意杀人,应负责任

题目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上猛刺致死,张某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 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
  • C、防卫过当,应负责任
  • D、故意杀人,应负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一日张某回家路过李某家,见李妻独自一人在家收拾衣服,遂起歹念,便破门而入,将其推倒在院内柴堆上欲行强奸,李妻大声呼救。刚好民警王某下班路过听到,王某表明身份后,喝令张某住手。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袭击王某,刺伤王某胸部,王某倒地。张某仍持匕首继续刺向王某。王某掏枪射击,将张某击伤,同时将路人刘某误伤。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

A、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B、不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枪支使用情形

C、王某射击前应先警告

D、击伤刘某是违法行


参考答案:A

第2题:

张某与王某素有嫌隙。一日张某见王某手持匕首向自己走来,遂顺手拿起木棒猛击王某头部,致重伤,后张某才发现王某拿的是一把胶制的玩具匕首。张某的行为是()。

A.犯罪

B.正当防卫

C.紧急避险

D.假想防卫


参考答案:A, D

第3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第4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对王某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关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C.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犯罪概述题目。
A项,《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王某持刀抢劫张某,虽然争斗中王某倒地,匕首掉在地上,但王某并没有被制服或者丧失侵害能力(他可以起身捡起匕首继续抢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依然存在。因此,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故正确,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并不是为了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题干中不属于故意杀人,故错误,排除。
C项,《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题干中不属于意外事件,故错误,排除。
D项,《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不属于紧急避险,故错误,排除。

第5题:

在本案中,关于成立罪名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

C.张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张某、李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张某、李某2人的行为符合抢劫共同犯罪的特征,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对张某、王某、李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6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上猛刺致死,张某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B.意外事件,不负责任

C.防卫过当,应负责任

D.故意杀人,应负责任


正确答案:D
本案中,张某与王某争斗,当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时,就达到了正当防卫的效果。之后张某在王某没有抵抗能力的情况下,拿起匕首猛刺王某。导致王某死亡,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7题:

张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张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张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张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乘张某昏迷之际,王某拣起张某的三角刮刀朝张某的左胸猛刺数刀,致张某死亡。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依照无限防卫权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B.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C.王某在张某昏迷前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之后的行为不再是防卫过当

D.王某必须对张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CD

第8题: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的头撞到墙角昏倒在地,匕首掉在一边,张某捡起匕首对其心脏猛刺数下,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王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D.属于故意杀人,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王某晕倒,其不法侵害已经停止,故张某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更不属于防卫过当,张某对王某的死,主观上持故意心态,客观上实施了剥夺其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负刑事责任。故选D。

第9题:

一日,张某将路人打晕,欲取走其财物,这时,熟人王某正好经过,于是,张某让王某帮忙将晕倒的路人所携带的财物取走,王某同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构成抢劫罪,王某构成盗窃罪
B.张某、王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C.张某、王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张某、王某是事前有联络的共同犯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这是在犯罪过程中,王某加入张某正在进行的抢劫而构成共同抢劫犯罪。

第10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