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交给丙,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吓唬乙,结果枪走火,乙中弹身亡。甲、丙()。A、构成共同犯罪B、不属于共同犯罪C、丙过失杀人D、甲是教唆犯

题目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交给丙,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吓唬乙,结果枪走火,乙中弹身亡。甲、丙()。

  • A、构成共同犯罪
  • B、不属于共同犯罪
  • C、丙过失杀人
  • D、甲是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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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AC
解析:甲对乙开枪射击未射中,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甲的射击行为造成丙死亡,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异种罪名,构成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

第2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间接正犯

C.甲、丙构成共同过失犯罪

D.丙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第3题:

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是:( )

A.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一枪击中乙,致乙死亡 、

B.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逃避不及而葬身火海

C.公务员甲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锏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D. 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之上的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


正确答案:D
5.答案: D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解:关于A项。因果关系的断绝,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此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甲持刀欲杀乙,乙在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并被丙射杀,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A项错误。关于B项。因果关系中断与介入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历年司法考试因果关系试题中比较抽象的考点。介入因素包括三类情形: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此时应该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于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则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被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甲致乙受伤,但发生了丙放火的行为这一介入因素,乙的死亡系由丙的放火行为所致,从而导致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不存在因果关系。故 B项错误。关于C项。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导致丙开枪杀死了乙。这一行为其实与甲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关于D项。同样考查的是介入因素与因果关系中断之间的关系问题,可参考本题、B选项,得出正确结论。本案中的甲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D项正确。

第4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
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两个罪名,但最终只定一罪。

A: 故意伤害罪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过失致人重伤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C,D
解析:
甲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但是没有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同时,由于甲对丙的重伤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甲的一个行为构成两个不同的罪名,形成想象竞合犯。至于丙在医疗过程中死亡,
对甲来说是不能预见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的问题是“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而不是“
对甲应当按照什么罪定罪”。所以,甲构成两个罪——故意杀人罪(未遂)
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形成想象竞合关系。故本题答案为CD。

第5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 )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解析: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B正确。

第6题:

甲用枪射杀乙,乙正好瞄准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无所知。甲的行为构成()。


参考答案:偶然防卫

第7题:

甲、乙共谋杀丙,甲先发一枪将丙打死,乙又对丙的尸体连开数枪,则

A.甲、乙为共谋共同正犯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D.乙构成侮辱尸体罪


正确答案:C

第8题:

某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丙()。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构成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均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

第9题: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 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故答案为D。

第10题:

甲欲杀乙,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
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两个罪名,但最终只定一罪。

A.故意伤害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过失致人重伤罪
D.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C,D
解析:
甲有杀人的故意也有杀人的行为,但是没有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未遂)。同时,由于甲对丙的重伤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甲的一个行为构成两个不同的罪名,形成想象竞合关系。至于丙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对甲来说是不能预见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本题的问题是“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而不是“对甲应当按照什么罪定罪”。所以,甲构成的两个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形成想象竞合关系。故本题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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