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董秘资格考试

关于收购中财务顾问、律师的聘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通过国有股行政划转触发收购情形的,可以不用聘请财务顾问B、通过股票发行触发收购情形的,必须聘请财务顾问C、收购人在收购中应当聘请律师D、被收购人在收购过程中应当聘请律师

题目

关于收购中财务顾问、律师的聘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通过国有股行政划转触发收购情形的,可以不用聘请财务顾问
  • B、通过股票发行触发收购情形的,必须聘请财务顾问
  • C、收购人在收购中应当聘请律师
  • D、被收购人在收购过程中应当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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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 )


正确答案:×
收购人应当提供该证券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

第2题:

下列人员,应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或要约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的有( )。

Ⅰ.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代表

Ⅱ.财务顾问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

Ⅲ.收购人聘请的律师

Ⅳ.收购人聘请的会计师

Ⅴ.收购人聘请的资产评估师

A、Ⅰ,Ⅲ
B、Ⅰ,Ⅱ,Ⅲ
C、Ⅲ,Ⅳ,Ⅴ
D、Ⅰ,Ⅱ,Ⅴ

答案:B
解析:
B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四十一条规定,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代表应当在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蕊担相应的责任”。第四十三条规定,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及其所就职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第三条规定,各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代表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四条规定,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本报告上签字、盖章、签注日期,并载明以下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经过审慎调查,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确认收购人有能力按照收购要约所列条件实际履行收购要约,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题:

在公司收购活动中,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一般都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作为财务顾问。( )


正确答案:×
【解析】在公司收购活动中,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一般都要聘请证券公司等作为财务顾 问。一家财务顾问既可以为收购公司服务,也可以为目标公司服务,但不能同时为收 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服务。

第4题:

在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账务顾问,可以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


答案:错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不得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或者与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根据委托进行尽职调查,对本次收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发表专业意见。

第5题: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在收购完成后()个月内,对收购人进行持续督导。

A:6
B:12
C:24
D:36

答案:B
解析: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履行以下职责:①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②应收购人的要求向收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全面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帮助收购人分析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就收购方案所涉及的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并指导收购人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自报文件。③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④对收购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对收购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⑤接受收购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连申报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协调收购人及其他专业机构予以答复。⑥与收购人签订协议,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持续督导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承诺或者相关约定。

第6题: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中,关于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
B.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
C.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答案:A,B,C,D
解析:
A、B、C,《收购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第7题:

以下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自然人李某接受捐赠取得非上市公众公司10%股权,可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Ⅱ.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10%的,投资者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Ⅲ.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Ⅳ.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Ⅴ.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

A、Ⅰ、Ⅱ
B、Ⅱ、Ⅲ
C、Ⅱ、Ⅳ、Ⅴ
D、Ⅱ

答案:D
解析:
Ⅰ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和第14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导致其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规定比例(即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Ⅱ项,第15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Ⅲ项,根据第25条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第27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注意,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Ⅳ项,第32条第2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2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披露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Ⅴ项,第35条第1款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时,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得收购公众公司;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中国证监会
对收购人进行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8题:

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其财务顾问。 ( )


正确答案:A
熟悉上市公司收购中财务顾问的有关规定。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32。

第9题:

下列关于公司收购活动中财务顾问的陈述,正确的有()。

A:家财务顾问不能同时为两家以上公司服务
B:家财务顾问不能同时为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服务
C:证券公司可以担任财务顾问
D: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一般都要聘请财务顾问

答案:B,C,D
解析:
在公司收购活动中,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一般都要聘请证券公司等作为财务顾问。一家财务顾问可以为收购公司服务,也可以为目标公司服务,但不能同时为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服务。

第10题: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收购方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提供的服务包括()。

A:商议收购条款
B:寻找目标公司
C:提出收购建议
D:帮助准备要约文件

答案:A,B,C,D
解析:
财务顾问为收购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①寻找目标公司。营收购公司寻找合适的目标公司,并从收购公司的战略和其他方面评估目标公司。②提出收购建议提出具体的收购建议,包括收购策略、收购价格与其他条件、收购时间表和相关的财务安排。③商议收购条款。与目标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接洽,并商议收购条件。④其他服务。帮助准备要约文件、股东通知和收购公告,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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