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的,可以自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或自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之日起十五个转让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题目
自律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的,可以自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或自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之日起十五个转让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