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挂牌公司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率为20%)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B、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C、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统一适用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20%
B、30%
C、40%
D、50%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