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营运相关证件”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第1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下列哪种情形,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将被扣去5分()。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不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3题:
A.因路线地理不熟悉而引起乘客投诉的
B.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区域不按规定秩序承运乘客的
C.途中甩客或不按规定收费的
D.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第5题: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日内,由其所属企业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6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3分。
第7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情形的,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的规定,扣3分。
第10题: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吊扣期间从事营运"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