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被租用的,驾驶员应当立即关闭待租标志,开启里程计价表,向乘客显示该次客运服务的标准运费,并依照乘客的意愿,按合理的路线行驶
第1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车辆在暂停服务状态或无乘客时摁下空车待租标志,且驾驶员仍在招徕乘客的,扣10分。
第2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压下空车待租标志、启用计价器的时间应在()。
第3题:
出租汽车到达目的地后,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首先()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拍下空车待租标志灯,表明车辆是处于()状态。
第5题:
营运期间,巡游出租汽车内无乘客的,驾驶员应当开启待租标志。
第6题:
租用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以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结算运费;租用过程中发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驾驶员应当事先告知,由租用人承担。
第7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电召服务时应按照规定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
第8题: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不使用计价表计费,价钱与乘客谈好就行了。
第9题: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灯标志后,在客运集散地或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属于拒载行为。
第10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因车辆维修、交接班、处理个人事情等原因,不能正常载客时,正确做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