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
第1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扣5分。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驾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扣10分。
第3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
第4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在车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服务质量监督卡、价格标准、乘客须知等信息。
第5题:
巡游车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不用随车携带服务监督卡。
第6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以上责任的,扣20分。
第7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计分周期为12个月,每年1月1日起计算。
第8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
第9题: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是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的合法权益。
第10题:
营运期间,巡游出租汽车内无乘客的,驾驶员应当开启待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