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载乘客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第1题:
当出租汽车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处于待租状态行驶时,选择乘客的行为不属于拒载。
第2题:
对在出租汽车内吸烟的乘客,驾驶员可以直接拒载。
第3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现下列哪些行为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4题:
出租汽车处于空车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属拒载行为。
第5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空驶待租期间,遇有乘客不愿按照规定计费标准支付车费的,可以拒载。()
第6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做好伤病乘客的服务,对受伤的乘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
第7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遇有乘客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且无人随车监护的,不得拒载。()
第8题:
出租汽车加油途中,遇乘客招手,驾驶员停车问明方向发现线路不一致而拒绝乘客的,不属于拒载行为。
第9题:
()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强迫乘客合乘的行为。
第10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欺骗手段招揽乘客或者强迫乘客乘车的,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处罚:处()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