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客舱乘务教员能正确和全面开展教学和指导工作,对客舱乘务教员与受训人员的比例应该有一定限制,不同的培训环境和授课方法需要不同数量的客舱乘务教员。在操作和演练教学(不含飞机飞行训练)中,教员和受训人员比例建议≤1:30。
第1题:
对于客舱乘务教员,建议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第2题:
正在获得飞行经验的客舱乘务员由乘务航线带飞教员管理,可以占号位带飞。
第3题:
客舱乘务教员,至少具有()年(含)乘务长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执行航线实习带飞任务时,应持有有效的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第4题:
见习乘务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第5题:
如果客舱乘务检查员复训与客舱乘务教员复训结合进行,对于组类I飞机和组类Ⅱ飞机可以作为4小时计入。
第6题:
客舱乘务员训练记录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第7题:
对同一客舱乘务员,实施飞机飞行训练的客舱乘务教员和航线运行资格检查的客舱乘务检查员不能为同一人。
第8题:
AC-121-FS-2016-27R2咨询通告要求,新聘客舱乘务员在进行飞行经验指导和资格检查时应遵循的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第9题:
飞机飞行训练(错对)是指在航线运行中,客舱乘务员在客舱乘务教员的指导和教授下通过讲解、问答、设备操作等方式进行的训练。
第10题:
不安全事件的定义为:按照《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部)所指民用航空器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及其他与民用航空器运行有关的不安全事件。此项内容将作为乘务员在晋升乘务长、客舱乘务教员、客舱乘务检查员时的考核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