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王某认为某注册商标侵犯了其在先的著作权,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王某可以如何处理?()A、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B、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C、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D、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题目

王某认为某注册商标侵犯了其在先的著作权,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王某可以如何处理?()

  • A、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 B、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 C、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D、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A.张某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但不会导致混淆

B.王某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C.李某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D.赵某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参考答案:BCD

第2题:

王教授将其一篇学术论文投递给某核心期刊杂志社。未经王教授的许可,该杂志社委托张某对王教授的该作品进行修改,然后杂志社将署名为张某。王教授的作品发表在其刊物上,则()。

A.杂志社侵犯了王教授的著作权,张某未侵权

B.杂志社未侵犯王教授的著作权,张某侵了权

C.杂志社和张某均侵犯了60王教授的著作权

D.杂志社和张某均未侵犯王教授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C

第3题:

王某在《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谢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颇为欣赏,就复印了80份作为程序设计辅导材料发给了学生。王某又将这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与编程》杂志上发表。王某的行为(65)。

A.不侵犯谢某的著作权,其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B.侵犯了谢某的著作权,因为在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发表的程序

C.侵犯了谢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未经许可,擅自复印谢某的程序

D.侵犯了谢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擅自复印,又在其发表的文章中全文引用了谢某的程序


正确答案:A
解析:在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或作者无保留相关权利的条件下直接无偿使用已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本题要求读者能够区分合理使用与侵权行为的界限。合理使用属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侵权行为是非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分两者的关键点在于:①是否已发表的作品;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在本例中,王某的行为是合理使用,不侵犯谢某的著作权。理由如下: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按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行为。合理使用需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不得擅自使用;另一个是非营利目的,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为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用。《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了合理使用的12种情况。其中第2款“为介绍和评论某个作品或说明某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6款“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在本例中,谢某的程序已公开发表,王某是为教学需要复印了80份,非营利目的且复印较少,应属合理使用的范围。
  王某在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谢某的程序,是否就构成侵权呢?也不是,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应具备3个条件:①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和评论某个作品或说明某个问题;②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③不得损害所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在本例中,王某是因评论谢某的程序而引用其作品的,只有逐段加以评论才能全面地反映出作者的创作意图和作品的主题思想,虽是全文引用但不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王某的行为是合法的合理使用。

第4题:

软件设计师王某在其公司的某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中承担了大部分程序设计工作。该系统交付用户,投入试运行后,王某辞职离开公司,并带走了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源程序,拒不交还公司。王某认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源程序是他独立完成的,他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源程序的软件著作权人。王某的行为(66)。

A. 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B. 未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C. 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D. 不涉及侵犯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答案:A
解析: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3条规定“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公民作为某单位的职工时,如果其开发的软件属于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该软件著作权应当归单位享有。而单位可以给予开发软件的职工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奖励软件开发者并不是单位的一种法定义务,软件开发者不可援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强迫单位对自己进行奖励。王某作为公司的职员,完成的某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是针对其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应为职务作品,并属于特殊职务作品。公司对该软件享有除署名权外的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而王某只享有署名权。王某持有该软件源程序不归还公司的行为,妨碍了公司正常行使软件著作权,构成对公司软件著作权的侵犯,应承担停止侵权责任,即交还软件源程序。

第5题:

王某开设了“王饼”煎饼店,在当地颇有名气。经营汽车配件的个体户肖某从外地路过,吃过后赞不绝口。当发现王某尚未注册商标时,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王饼”商标。关于上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王饼”标识

B.如肖某注册“王饼”商标后立即起诉王某侵权,王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王某的在先权利,王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王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答案:B
解析:
A项错误,B项正确: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肖某注册了“王饼”商标后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因此王某可以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在外地开设新店时,不能使用“王饼”标识。

C项错误:《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因此王某应当在5年内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

D项错误:《商标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超越经营范围,不属于宣告商标无效的情形。《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肖某仅需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即可。

第6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的注册商标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张某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B.王某的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型号,王某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C.李某的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李某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D.赵某的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赵某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王某在其公司独立承担了某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程序设计工作。该系统交付用户、投入试运行后,王某辞职,并带走了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源程序,拒不交还公司。王某认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源程序是他独立完成的,他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源程序的软件著作权人。王某的行为( )。

A.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B.未侵犯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C.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D.不涉及侵犯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答案:A
解析:
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因为王某作为公司的职员,完成的某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是针对其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应为职务作品,并属于特殊职务作品。公司对该软件享有除署名权外的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而王某只享有署名权。王某持有该软件源程序不归还公司的行为,妨碍了公司正常行使软件著作权,构成对公司软件著作权的侵犯,应承担停止侵权法律责任,交还软件源程序。

第8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A.周某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B.李某的注册商标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C.王某的注册商标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

D.丁某的注册商标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软件设计师王某在其公司的某一综合楼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工作中承担了大部分程序设计工作,该系统交付用户后,投入试运行后,王某离职离开公司,并带走了该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源程序,拒不交还公司,王某认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源程序是他独立完成的,他是综合信息系统源程序的软件著作权人,王某的行为( )。

A.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B.未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C.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D.不涉及侵犯了公司的软件著作权

答案:A
解析:
综合楼信息管理系统是王某完成所在岗位工作的产物,属于职务作品,职务作品著作权应该为公司拥有,王某享有署名权。所以,本题中王某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

第10题:

王某写了一本小说,授权甲网络公司以连载方式在该公司的网站上发布。在未经王某许可的情况下,乙出版社出版该小说,李某将该小说改编成电视剧本,丙电影公司将该小说拍成电影。则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出版社侵犯了王某的发表权
  • B、乙出版社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
  • C、李某侵犯了王某的改编权
  • D、丙电影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复制权

正确答案:A,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