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成都的甲公司以邮寄的方式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2008年4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8年4月10日收到该申请。该申请于2009年11月27日公布,并于2010年6月18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广州的乙公司自2010年4月7日起在深圳制造与甲公司专利申请相同的产品,并将甲公司的专利申请号前加“ZL”字样标注于产品的包装上。丙公司在长沙销售乙公司的上述产品。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一直持续到甲公司的专利授权后。甲公司于2010年5月9日得知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甲公司就乙公司在2010年6月1

题目

成都的甲公司以邮寄的方式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2008年4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8年4月10日收到该申请。该申请于2009年11月27日公布,并于2010年6月18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广州的乙公司自2010年4月7日起在深圳制造与甲公司专利申请相同的产品,并将甲公司的专利申请号前加“ZL”字样标注于产品的包装上。丙公司在长沙销售乙公司的上述产品。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一直持续到甲公司的专利授权后。甲公司于2010年5月9日得知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甲公司就乙公司在2010年6月18日前的行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

  • A、2011年11月27日
  • B、2012年4月7日
  • C、2012年5月9日
  • D、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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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完成了一项发明,约定以20万元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该合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经过公告。该发明被授予专利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早已持有该技术,一直用于生产某产品。经调査发现,甲在转让专利申请权之前曾与丙公司签订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允许丙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起诉甲、丙公司侵犯专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B.丙也侵犯了乙的专利权
C.丙要继续使用该技术,须向乙支付使用费
D.甲要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对乙负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专利权的保护
讲解:甲与丙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早于甲与乙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因此甲与丙的行为不可能侵犯乙的专利权,因为行为之时,乙尚无专利权。故A、B错误。对乙而言,甲须为其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负赔偿责任。故D正确。丙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乃是基于与甲的有效合同获得,与乙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并可继续使用该技术,而无须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故C错误。

第2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灯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的许可制造了相同设计的灯具,并出售给丙酒店。丙酒店使用该灯具装饰其酒店大堂使其显得金碧辉煌以招徕顾客。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和丙酒店的上述行为均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B.乙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但丙酒店的上述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C.乙公司的上述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但丙酒店的上述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乙公司和丙酒店的上述行为均未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根据该条款,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仅包括“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不包括“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并销售该外观设计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丙酒店的行为是购买和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侵权行为。综上,本题答案为:B。

第3题:

甲公司申请某项发明专利,在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使用了该发明,乙公司拒绝支付使用费。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起算日应当是( )。

A.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使用其发明之日

B.乙公司使用其发明之日

C.该发明专利权授予之日

D.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


正确答案:C
解析: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应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第4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权。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未经甲公司许可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

A.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某产品,在甲公司就相同产品获得专利权后,乙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丙公司购买甲公司获得专利权的产品后自行使用
C.丁研究所专为科学研究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技术
D.戊网店销售明知是假冒甲公司专利的产品

答案:D
解析:
(1)选项A: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第5题:

甲、乙两公司各自独立发明了相同的节水型洗衣机。甲公司于2013年6月申请发明专利权,专利局于2014年12月公布其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2月授予发明专利权。乙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该种洗衣机。另查,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拆解分析该洗衣机,即可了解其节水的全部技术特征。丙公司于2014年12月看到甲公司的申请文件后,立即开始制造并销售相同的洗衣机。2016年1月,甲公司起诉乙、丙两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关于甲公司的诉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如甲公司的专利有效,则丙公司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甲公司的发明构成侵权
B.如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则法院应中止诉讼
C.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制造相同的洗衣机、且仅在原有制造能力范围内继续制造,则不构成侵权
D.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制造销售的洗衣机在技术上与乙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的洗衣机完全相同,法院应认定丙公司的行为不侵权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A项错误:在专利局授予申请人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并没有专利权,因此在初期审查时的使用行为并未构成侵犯专利权。但根据《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C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所以乙公司有先用权,不构成侵权。
D项正确:《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丙公司证明甲公司的专利权属于现有技术,因此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第6题: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涉及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些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B,C
解析:
这是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第三卷第15题原题,根据当时《专利法》第11条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只有三种表现,即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涉及专利产品,使用与许诺销售并不构成侵权,所以当时答案为B。《专利法》修订后,“许诺销售”也构成侵权

第7题:

甲、乙两公司各自独立发明了相同的节水型洗衣机。甲公司于2013年6月申请发明专利权,专利局于2014年12月公布其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2月授予发明专利权。乙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该种洗衣机。另查,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拆解分析该洗衣机,即可了解其节水的全部技术特征。丙公司于2014年12月看到甲公司的申请文件后,立即开始制造并销售相同的洗衣机。2016年1月,甲公司起诉乙、丙两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关于甲公司的诉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 )

A.如甲公司的专利有效,则丙公司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甲公司的发明构成侵权
B.如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则法院应中止诉讼
C.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制造相同的洗衣机、且仅在原有制造能力范围内继续制造,则不构成侵权
D.丙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制造销售的洗衣机在技术上与乙公司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的洗衣机完全相同,法院应认定丙公司的行为不侵权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A项错误:在专利局授予申请人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并没有专利权,因此在初期审查时的使用行为并未构成侵犯专利权。但根据《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C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所以乙公司有先用权,不构成侵权。
D项正确:《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丙公司证明甲公司的专利权属于现有技术,因此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合作开发某产品的生产新技术,共享利益。但当乙公司主张申请专利时,甲认为技术还不成熟,一旦公开将丧失其秘密性,故不同意申请。乙公司见此状况遂独自申报专利,但被专利局驳回。

后乙公司与甲公司几经协商,甲公司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公司再次向专利局申报专利,获得了批准。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该专利由丙公司独家实施,丙公司支付使用费。3个月后,丙公司拒绝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理由是甲公司也在使用该专利技术。后经调查,丙公司将该专利技术秘密许可丁公司使用。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在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独自申请专利权?

(2)在甲公司放弃专利申请权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独自申请专利权?

(3)乙公司取得专利权后,甲公司能否实施该项专利?


正确答案:
答案: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故乙无权申请专利。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故乙公司在甲公司放弃专利申请的情况下可以独自申请专利权。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申请人取得专利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故甲公司有权实施该项专利。

第9题:

(2015年)甲公司2014年取得一项产品发明专利,乙、丙、丁、戊四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实施其专利。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A.乙公司购买了该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仿造该产品并进行销售
B.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丁公司为科学实验而使用该专利产品
D.戊公司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A: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构成侵犯专利权;( 2)选项 BC:选项 B属于在先使用,选项 C属于为科研和实验的使用,均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3)选项 D: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属于经许可实施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第10题:

甲公司2005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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