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王某欲以刘某和赵某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经查,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甲地;刘某的住所地为乙地,经常居住地为丙地;赵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丁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A、甲地人民法院B、乙地人民法院C、丙地人民法院D、丁地人民法院

题目

王某欲以刘某和赵某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经查,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甲地;刘某的住所地为乙地,经常居住地为丙地;赵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丁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 A、甲地人民法院
  • B、乙地人民法院
  • C、丙地人民法院
  • D、丁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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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女)与刘某(男)2006年1月在甲市A区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在甲市B区居住。2007年7月,王某、刘某离开住所地外出谋生,王某去往南方,刘某去往北方,分居异地,各自打工,但都没有经常居住地。2009年10月,王某起诉刘某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王某起诉时刘某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D.王某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38.答案: D 考点:地域管辖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王某与刘某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双方都没有经常居住地,应当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应选D项。

第2题:

张某和王某在甲地签订合同,将张某在乙地的厂房一间出租给王某。后因王某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到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乙地人民法院起诉。乙地人民法院于6月5日予以立案,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于6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张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B、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C、甲地人民法院

D、乙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第3题:

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4题:

常某欠赵某5万元借款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未还,现在赵某査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为乙地,但经常居住地为丙地,原借款合同于丁地履行。现赵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向何地法院提出?()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这就是说,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院只能是特定的,即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故正确答案为A。

第5题: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正确答案:C

第6题:

赵某跟随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赵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此案原则上应由( )管辖。

A.中级人民法院

B.赵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C.周某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D.周某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第7题:

王某对刘某素有怨恨,遂在A地网吧上网,登陆B地几家大媒体的论坛大肆宣扬刘某在B地经营的饭店使用地沟油,造成刘某饭店的生意一落千丈,刘某拟对王某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B.刘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C.A地人民法院

D.B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D
【解析】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A地)、侵权结果发生地(B地)或者被告(王某)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8题:

公民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应由()管辖。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C、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第9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0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项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一批货物转让给李某,李某应当在王某交货后7日内支付货款20万元。王某按约定交货后李某逾期未支付货款,王某拟申请支付令。现知王某的住所地为甲地,李某的住所地为乙地,货物交付地为丙地,合同于丁地签订,则王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

A.甲地基层人民法院
B.乙地基层人民法院
C.丙地基层人民法院
D.丁地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考查申请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王某应当向李某住所地即乙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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