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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承租了乙的房子,在租赁期内,乙想卖房,丙和丁都想买房,丙先提出来,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A、甲B、丙和丁C、丙

题目

甲承租了乙的房子,在租赁期内,乙想卖房,丙和丁都想买房,丙先提出来,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A、甲
  • B、丙和丁
  • C、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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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依据合同保全理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表述是()。

A.甲与乙做生意,甲因此赔了很多钱,甲的债权人可以撤销甲与乙的行为

B.甲将其所有的一幅画卖给了乙,乙听说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画的合同,而丙是知道甲已经将画卖给了乙的,乙可以撤销甲与丙间的买卖合同

C.甲欠很多人钱,一时间无法偿还,甲想与其将钱还给外人,还不如给自己的亲戚,便把所余不多的钱赠给了亲戚,甲的债权人可以撤销甲的赠与行为

D.甲租了乙的房子居住,在租赁期间内乙在未通知甲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了丙,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C

第2题:

甲有儿子乙(8岁)和丙(4岁)。甲赠与A房与乙,赠与B房与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丁需要租赁房屋两套。于是,委托并授权甲代自己租赁房屋。甲一方面代理乙和丙,一方面代理丁,分别订立了乙、丁之间、丙、丁之间的租赁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于乙的赠与无效,因为构成自己代理
B.甲对于丙的赠与无效,因为构成自己代理
C.乙、丁之间的租赁合同需要经过丁同意方可发生效力
D.丙、丁之间的合同不需要经过丁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答案:C
解析:
《民法总则》第168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据此,原则上不得进行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除非获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或认可,其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给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失。因此,如果出现了虽然形式上符合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但却不可能给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害的情形,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行为也应当有效。本题中,甲是乙、丙的法定代理人,乙、丙是被代理人,甲在赠与房屋给乙、丙之时,从形式上看,甲是乙、丙的代理人,是代理乙、丙与自己交易,符合形式上的自己代理,然而,从利益衡量的角度看,这种行为不会给被代理人乙、丙带来损失,故甲对于乙、丙的赠与行为均为有效,AB错误。在将房屋进行出租之时,甲一方面代理丁,另一方面又代理自己的儿子乙、丙,这种双方代理明显存在利害冲突,故签订的租赁合同需经丁的同意方可发生效力,甲是乙、丙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乙、丙进行法律行为不需要经过乙、丙的同意,故C正确,D错误。

第3题:

下列关于相对人同意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让与丙,需要征得乙的同意

B.甲将其对乙的债务转由丙承担,需要征得乙的同意

C.甲公司向乙银行表示自愿承担丙公司欠乙银行的债务,不需要征得乙银行的同意

D.甲租赁乙的房子,在租期内乙将房子出售给丙,甲想继续租赁必须征得丙的同意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想以贩养吸,要求乙以1000元1克为其联系毒品卖家,乙遂积极奔走,终于成功买到毒品交给甲,甲将50克毒品送给乙。乙将其中的10克交给丙,对丙说这是补品劝其吸食,丙吸后大为高兴,遂给乙1000元以示酬谢。在劝丙之妻丁吸食时,丁发现是毒品而不吸,乙遂提出要举报丙吸毒,丁亦同意吸食,乙见丁长得漂亮,想与其作情人,就未向丁收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成立贩卖毒品罪
B:就乙与丙的行为而言,乙构成贩卖毒品罪,引诱吸毒罪
C:就乙与丁的行为而言,乙虽不成立贩卖毒品,但也构成犯罪
D:乙成立贩卖毒品罪

答案:C
解析:
A不正确,甲收买毒品后只有赠送乙50克的行为,故甲不成立贩卖毒品罪。B、D不正确,乙虽购买但没有贩卖行为。C正确,根据《刑法》第353条之规定,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第5题:

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原答案为A)【考点】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详解】依据原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本题中,丙、丁受雇于乙,二人在看鱼苗中打人属于雇员侵权。打人只能是故意,所以就致甲损害,丙、丁应与雇主乙对甲之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当年的答案A项当选。但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依此规定只能由接受劳务方乙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文并未规定内部的追偿问题。所以只能选D。

第6题:

在四个域甲、乙、丙、丁,甲信任乙,乙信任丙,丙信任丁,甲信任丙,乙信任丁,则在丁中创建的全局组用户能访问域中的哪些资源()。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

C、丙、丁

D、丁


参考答案:B

第7题:

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D.主张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而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可知,甲出卖房屋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便未通知乙,就租赁合同本身来讲,并不构成违约,更不构成重大违约。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8题:

某城市有甲、乙、丙、丁、戊5个公园,它们由南至北基本在一条直线上,同时: (1)乙与丁相邻并且在丁的北边;(2)戊和甲相邻;(3)丙在乙的北边。

根据以上线索,可以推断五个公园由北至南的顺序可以是( )。

A.甲,丙,戊,乙,丁

B.乙.丁,戊,甲,丙

C.丙,甲,戊,乙,丁

D.丙,丁,乙,甲,戊


正确答案:C
由条件(1)和(3)可知,乙、丙、丁三个公园由北至南的顺序为丙、乙、丁,可排除B、D两项。由(2)戊和甲相邻排除A项。所以正确答案为C。

第9题:

结合图文材料,回答第7~8题。



在图中所示甲、乙、丙、丁四地,年降水量由多到少的正确排序是(  )。
查看材料

A.甲、乙、丙、丁

B.乙、甲、丙、丁

C.丙、丁、乙、甲

D.丁、丙、乙、甲

答案:A
解析:
北京气候为温带季风气候,降水主要来自东南季风带来的水汽。山地迎风坡降水多、背风坡降水少,山地东南侧处在东南季风的迎风坡,降水较多,因此年降水量由多到少依次为甲、乙、丙、丁,故A项正确。

第10题:

甲、乙、丙共同共有一套房屋,需经重大修缮后出卖给丁。根据《物权法》,在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该房屋的重大修缮和出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出卖房屋应当经甲、乙、丙2/3以上同意
B、出卖房屋应当经甲、乙、丙过半数同意
C、甲、乙、丙都有权独自决定对房屋的重大修缮
D、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甲、乙、丙一致同意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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