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第1题:
有人建议规定探视权受阻可成为变更子女抚养权关系的法定事由,该建议是否可行?
离婚时确定由谁抚养子女,是人民法院在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及综合权衡父母双方的各方面条件的情形下作出的裁判。不能仅仅因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挠对方探望子女,就轻率地置子女利益于不顾而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在处理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纠纷时,人民法院应把握的原则是由谁直接抚养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当然,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故意设置探望障碍,使得探望权人无法见到子女遭受精神痛苦的,探望权人可以诉求精神损害赔偿。判令精神损害赔偿既可补偿探望权人不能实现探望权所遭受的伤害,也可约束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履行协助的义务。
第2题: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法律区分不同情况,做了如下规定:( )。
A.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决定
B.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C.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D.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3题:
父母及子女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养的权利,属于()。
A.亲权
B.抚养权
C.监护权
D.继承权
第4题:
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生父母是第一位的,()是第二位的。
第5题:
第6题:
A.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
B.社会福利机构有优先抚养权
C.其本人的父母有优先抚养权
第7题:
现代离婚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不包括( )。
A.配偶赡养费
B.子女抚养费
C.双方财产的分配
D.子女抚养权
第8题:
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①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遵循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并参考其他因素。本案中,王军与李萍的经济条件基本相同,这时应考虑孩子与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所以,离婚时孩子可以由王军抚养,李萍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②法院应明确规定离婚时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方式等,以保障其探视权的实现。
第9题: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
第10题:
一般情况,生父母与继父母都主张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时,原则上应由其()抚养,除非特殊情况+孩子同意,才能由继父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