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父亲2000年去世,母亲从2007年一直瘫痪在床成植物人状态,都是由成先生和妻子照顾。当时成先生和其弟弟、妹妹商量,谁照顾老人,将来房子就给谁,但没有留下任何凭证。母亲去世后,成先生把弟弟、妹妹叫来商量房子的事情,其弟不承认当初的有这个约定。妹妹认为我照顾母亲这么多年,这套房子是我应得的。现在是妹妹同意把她那份给成先生,弟弟却不同意,请问该案如何处理?

题目

父亲2000年去世,母亲从2007年一直瘫痪在床成植物人状态,都是由成先生和妻子照顾。当时成先生和其弟弟、妹妹商量,谁照顾老人,将来房子就给谁,但没有留下任何凭证。母亲去世后,成先生把弟弟、妹妹叫来商量房子的事情,其弟不承认当初的有这个约定。妹妹认为我照顾母亲这么多年,这套房子是我应得的。现在是妹妹同意把她那份给成先生,弟弟却不同意,请问该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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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先生晚年间其弟弟对他照顾有加,所以张先生曾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分给弟弟1/3,可是子女不愿意,觉得自己吃亏了。张先生去世后,老人的子女和其弟弟关系闹得很僵,并且以彼此之问亲情已经淡薄,且又以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由,不愿分给其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张先生的遗产应该(  )划分。

A.分给弟弟1/3,其余的由子女分割
B.由于子女和其弟弟之前亲情早已淡薄,可以不再分给其弟弟财产
C.弟弟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分得财产
D.张先生子女故意不愿分给其弟弟遗产,除了其弟弟应得之外还应该多给一部分遗产

答案:A
解析:

第2题:

张先生晚年间其弟弟对他照顾有加,所以张先生曾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分给弟弟三分之一,可是子女不愿意,觉得自己吃亏了,张先生去世后,老人的子女和其弟弟关系闹得很僵,并且以彼此之间亲情已经淡薄,且又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由,不愿分给其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张先生的遗产应该()划分。

A:分给弟弟三分之一,其余的由子女分割
B:由于子女和其弟弟之前亲情早已淡薄,可以不再分给其弟弟财产
C:弟弟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分得财产
D:张先生子女故意不愿分给其弟弟遗产,除了其弟弟应得之外还应该多给一部分遗产

答案:A
解析:
考点: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第3题:

张某没有兄弟姐妹,母亲多年前去世,去年父亲也因病去世,没有立遗嘱,留下一套房子,张某通过( )方法获得该房子的所有权。

A.继受取得

B.原始取得

C.赠与取得

D.张某的妹妹


正确答案:A

第4题:

某男2006年结婚,2012年其父病故。他和母亲及妹妹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他想把继承的遗产送给母亲,他必须()。

A:征得妹妹的同意
B:征得妻子的同意
C:自行将继承的遗产赠与其母
D:请求法院判决

答案:B
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对于其继承的遗产的处置,应考虑该份遗产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即其配偶及其子女的意见。

第5题:

(2019年)烈土岳某,牺牲前为进城务工人员,妻子为镇中心小学教师,两人育有一子。岳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8年前离婚。父母离婚后,岳某和妹妹由父亲抚养,与奶奶共同生活。奶奶现已70岁,仍在照顾岳某妹妹的日常生活。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岳某的烈土褒扬金应发放给岳某的()

A.奶奶、父亲、母亲、妻子
B.奶奶、父亲、妻子、妹妹
C.父亲、母亲、妻子、妹妹
D.父亲、母亲、妻子、儿子

答案:D
解析: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6题:

卓某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在5个孩子中,老大家里最为富裕。在遗产处理的家庭会议中,老大由于父亲的去世无心讨论,就没有发言,会议期间就走了,剩下的四兄妹觉得老大不在乎这点钱,就私下把这笔钱分了,等办完丧事后,老大想起这笔钱就问弟弟妹妹,结果他们以老大当时没有表达自己的意图,且半途离开为由不愿给老大钱,那么老大是否应该分得父亲的遗产呢 (  )

A.不应该,因为家庭会议期间他没有发表意见,按法律规定视为放弃
B.不应该,老人生前没有遗嘱,并且遗产早已分割完毕,现在提出来不合适
C.应该,虽然家庭会议时没有发表意见,但应当默认接受继承
D.不应该,老大家里最为富裕,理应照顾弟弟妹妹

答案:C
解析:

第7题:

烈土岳某,牺牲前为进城务工人员,妻子为镇中心小学教师,两人育有一子。岳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8年前离婚。父母离婚后,岳某和妹妹由父亲抚养,与奶奶共同生活。奶奶现已70岁,仍在照顾岳某妹妹的日常生活。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岳某的烈土褒扬金应发放给岳某的( )。

A.奶奶、父亲、母亲、妻子
B.奶奶、父亲、妻子、妹妹
C.父亲、母亲、妻子、妹妹
D.父亲、母亲、妻子、儿子

答案:D
解析: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8题:

某对夫妇均无父母也无子女,男有一妹妹,女有一弟弟,在意外车祸中该夫妇双双遇难身亡,该夫妇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

A.夫之妹妹全部继承

B.妻之弟弟全部继承

C.按无人继承的财产处理

D.夫妻共有财产由其弟、妹均分


正确答案:D
在同一次事故死亡的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先后的,如果死亡人是同辈分的,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其遗产分别由各自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因为死者分别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弟、妹,不属于无人继承,故排除C项。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属于同时死亡,又是同辈分,则应分别由其各自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因此A、B也是错的。

第9题:

许多学生“升级”为哥哥姐姐。......的是( )。

A.看到父母更关注弟弟妹妹,他们可能会感到孤独、嫉妒
B.可以鼓励学生照顾弟弟妹妹,学习责任与爱
C.多倾听学生的感受
D.告诉学生做一个大度的孩子,不要和弟弟妹妹争宠

答案:D
解析:

第10题:

共用题干
杨先生今年40岁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妻子周女士是一名教师。杨先生有一个8岁的儿子佳佳。杨先生的父亲被原工作单位返聘,母亲天天照顾佳佳。杨先生的妹妹在一家翻译公司做同声传译。杨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遇难,没有留下遗嘱。杨先生夫妻的共有财产价值1000万元。

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杨先生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包括()。
A:父母
B:妻子
C:妹妹
D:儿子

答案:C
解析: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遗产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杨先生夫妻的共有财产价值1000万元,在分割遗产时首先需要把杨先生妻子的财产划分出来,一般为总财产的一半,也即杨先生的遗产总额为500万元。杨先生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有四位(父亲、母亲、妻子、儿子佳佳),遗产在四人之间均分,每人1/4,所以杨先生的父亲和母亲共同分得遗产的1/2,也就是250万元。
杨先生去世后,周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124的遗产,即125万元;另外,周女士的个人财产为500万元。周女士去世后,她的遗产为125万元+500万元=625万元。
佳佳继承杨先生1/4的遗产,即125万元。周女士的遗产为625万元,全部由佳佳继承。因此,佳佳一共应继承的遗产为125万元+625万元=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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