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父母与儿子签订协议约定:女儿负责赡养父母,儿子自愿放弃家庭共有的房产,也不再负责父母的生前赡养和死后安葬等一切费用。过了若干年,父母到法院起诉儿子,称自己年老无生活来源,请求判令儿子按月给付500元生活费。儿子辩称自己已放弃房产,做了很大的牺性。如果要恢复承担赡养义务,必须重新分割家产。此案应如何处理才公平?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自愿放弃家庭共有房产就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虽然这份赡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其中的一些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应属无效;双方当事人涉及分割财产问题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应另案解决。因此,法院应支持父母请求儿子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第4题:
继父母与继子女赡养纠纷该如何处理?
第5题: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相同
B、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
C、非婚生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
D、非婚生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第9题:
父母的房屋遗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并视为己有,对此纠纷该如何处理?
第10题: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