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扶持随军家属就业,在解决随军家属第一次就业和下岗再就业以及帮助自谋职业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并有明显成效,就业率在()以上。
第1题:
军官()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
第2题:
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前在地方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第3题:
随军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家属及随军遗属享受的安抚优待包括( )。
A.随军家属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B.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
C.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
D.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
E.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第4题:
未就业随军配偶死亡的,养老保险国家补贴本息应退还其家属。
第5题:
随军家属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几年内免征增值税?
第6题: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是()。
第7题:
有()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第8题:
()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第9题:
增值税核准类优惠包括: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增值税优惠、随军家属就业增值税优惠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增值税优惠。
第10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