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或者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题:
A.适当的劳动
B.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
C.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
D.参加夜班劳动
第2题:
第3题: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等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活动,否则,对校长给予( )的处分。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第4题: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体健康状况。
第5题: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要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劳动技术教育就是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 )
第9题: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可以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也可以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第10题:
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等危险品的劳动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或者将学校场地作为()、()、()、()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