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修正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第1题:
A 禁止包办婚姻
B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C 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暴力
D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2题: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为了肃清()的残余,该法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收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等。
A.奴隶制婚姻制度
B.封建婚姻制度
C.原始婚姻制度
D.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3题:
新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是()。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4题:
将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和修正前比较,增补和修正的内容主要包括()。
A.增设了婚姻无效和撤销的制度
B.明确了夫妻约定财产制
C.增设了亲权制度
D.把判决离婚的理由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夫妻关系破裂”
第5题: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可以离婚吗?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因此,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但有一点除外,导致出现无效婚姻的原因是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已经属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离婚的程序来判决。
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则不同,双方结婚后,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离婚;如果结婚时间在1年以上的,可撤销婚姻就会自动转化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第6题:
A、加大遏制重婚力度
B、明确禁止家庭暴力
C、增设个人特有财产制
D、引进离婚过错赔偿制度
E、确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第7题: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A.判决离婚案件
B.无效婚姻案件
C.撤销婚姻案件
D.家庭暴力案件
第8题:
A.修改夫妻法定财产制,补充约定财产制
B.增设了婚姻无效和可撤消制度
C.规定了离婚后夫妻对子女的探视权制度
D.强调了离婚时对无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第9题:
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可以离婚吗?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但有一点除外,导致出现无效婚姻的原因是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已经属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离婚的程序来判决。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则不同,双方结婚后,在婚后的任何时间都可以离婚,而且如果结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撤销婚姻会自动转化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第10题:
论述我国现行《婚姻法》增设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必要性?
①我国1950年、1980年两部《婚姻法》中均未设立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这方面的规定,对完善我国的结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②增设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坚持结婚的法定条件,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对依法成立的婚姻予以承认和保护,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按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处理,这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是防治违法婚姻的根本对策。
③增设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保障公民的婚姻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可以纠正违法婚姻,使当事人免受违法婚姻之害,保障其婚姻权益。
④增设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有利于增强执法力度,制裁结婚问题上的违法行为。无效和可撤销并不是一种制裁手段,但却对导致违法婚姻发生的责任主体使用相应的制裁手段提供了依据。
⑤同国外立法例相比,我国无效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具有自身的特点。如我国《婚姻法》兼采无效制和可撤销婚姻制,均以欠缺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为法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