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论知识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B、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C、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D、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题目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 B、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 C、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 D、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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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民法通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规定的监护人有( )。

A.父母

B.配偶

C.成年子女

D.其他近亲属

E.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宜作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正确答案:ABCDE

第2题:

下列有关监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监护人分为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两种

B.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C.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当地法院在未成年人的近亲属中指定

D.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正确答案:C
监护人分为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A项说法正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D项说法正确。

第3题:

甲是精神病人,在其亲属关系中,确定监护人的顺序应当是()。

A.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B.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C.成年子女、配偶、父母、其他近亲属

D.按亲属的实际监护能力来定


参考答案:C


第4题:

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出门打工之前,将孩子委托给邻居照管,则邻居是委托监护人
B.甲是现年15岁的精神病人,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解析:
考点:监护
讲解:监护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与委托监护。《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在甲将孩子委托给邻居照管的情形,该邻居即是孩子的委托监护人,故A项正确。
《民法通则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而《民法通则》第16条是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规则。可见,确定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适用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而不是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故B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据此可知,甲丧夫后虽然携幼子乙改嫁,但甲仍然是乙的监护人,乙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故C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可见,指定监护只在由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倭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产生。在丙父母仍健在的情况下,丙的监护人就是其父母甲和乙,即便是甲、乙离婚了,其监护人仍然是甲和乙,不存在指定监护的问题,只是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决谁与丙共同生活的问题。故D项错误。

第5题: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以是甲的兄弟姐妹
C.监护人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D.若甲精神正常,则无需确定监护人

答案:C
解析:

第6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A.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自愿的监护人或组织、其他近亲属

B.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自愿的监护人或组织

C.父母子女、配偶、其他近亲属、其他自愿的监护人或组织

D.父母子女、配偶、其他自愿的监护人或组织、其他近亲属


参考答案:B

第7题:

甲15岁,精神病人。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参考答案:错

第8题:

甲乙二人生有一子,离婚后由甲扶养,不久甲死亡,在遗嘱中指定由其妹作为其子的监护人,并特别声明不许乙作为监护人。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任其子的监护人。法院应当()

A.驳回乙的请求,依照甲的遗嘱确定由甲妹担任监护人

B.接受乙的请求,确定由乙担任监护人

C.驳回乙的请求,指定由甲的父母作为监护人

D.驳回乙的请求,指定由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


参考答案:A
遗嘱指定监护是民法总则新增的内容,遗嘱指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顺序。故此题答案选A。

第9题: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B
解析:
【考点】监护人的设立【详解】《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题中,甲十五岁,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首先应为其父母,故选项A、D错误。《民通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故选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据此条,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

第10题:

关于精神病人监护表述正确的是( )

A.精神病人可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应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D.对指定监护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答案:A,B,C,D
解析:
精神病人的监护。精神病人可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应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衬民委员会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故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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