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提出的申诉,申诉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同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申诉人。
第1题:
问责申诉委员会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以内启动申诉程序。
第2题: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3题:
第4题:
学生对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湖南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述。
第5题: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收到学生的申诉后,除申诉人撤回申诉等情形外,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内作出复查结论并书面告知申诉人,送达复查决定书。
第6题:
当事学生对违纪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违纪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7题:
学生申诉处理程序由()三个环节组成,依次进行。
第8题:
第9题: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若学生无故不在学校,视为送达),有权按学校有关规定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10题:
学生对处分决定或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