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如有委 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可不计入计税金额;但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则应并入计税金额。
第1题: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凡是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
A.正确
B.错误
第2题:
下列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符合印花税规定的是( )。
A.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易货差价为计税依据
B.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不含装卸费
C.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承包总额扣除分包或转包金额后的余额
D.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第3题:
依据承揽合同的工作内容,承揽合同包括()
A.加工合同
B.定作合同
C.复制合同
D.测试合同
E.检验合同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受托方加工费收入
B.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C.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D.委托方支付的辅助材料金额
第7题:
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 )。
A.受托方加工费收入
B.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C.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
D.委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
第8题:
下列项目中,符合印花税相关规定的有( )。
A.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收入的金额
B.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租赁设备的金额
C.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保管货物的金额
D.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
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设计收取的费用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