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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后,应当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题目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后,应当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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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办理流程是()。①转移接续申请②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③发联系函④出具参保缴费凭证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 A、①③②④⑤
  • B、②④①⑤③
  • C、④①③②⑤
  • D、③②①④⑤

正确答案:C

第2题: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 A、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参保人员
  • B、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
  • C、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直系亲属
  • D、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正确答案:D

第3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若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

A、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B、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由原参保地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C、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D.应在原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参考答案:C

第4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转移资金?


正确答案: (1)个人帐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5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第6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

  • A、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B、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C、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D、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正确答案:C

第7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正确答案:参保缴费凭证

第8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 )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A.户籍所在地

B.新参保地

C.原参保地

D.现居住地

答案:B
解析: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所以B正确。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A项错误;

CD选项为干扰选项,错误。

第9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正确答案: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10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程序?


正确答案: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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