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缴纳()。
第1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B.《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C.《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D.《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2题: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缴纳什么费?
第3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 )。
A.罚款
B.社会抚养费
C.生育费
D.扶养费
第4题:
第5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凡违反现行生育政策的公民,须依法缴纳( )。
A.政府抚养费
B.超生罚款
C.社会附加费
D.社会抚养费
第6题: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缴纳____。
A.保证金
B.押金
C.社会抚养费
D.违约金
第7题: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我国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
A.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B.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C.少数民族也要计划生育
D.计划生育责任由女方承担
E.现行生育政策可以适当放宽
第8题: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怎样计征社会抚养费?
(1)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3)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4)符合再生育的特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5)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9题:
第10题:
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适当补偿所增加的社会公共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