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知识竞赛

贺某曾在广东省某市打工,发现那里卖淫嫖娼现象严重,贺某在接受省、市综治民调时,把此事说成是安仁的事,贺某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题目

贺某曾在广东省某市打工,发现那里卖淫嫖娼现象严重,贺某在接受省、市综治民调时,把此事说成是安仁的事,贺某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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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共用题干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91-93题。

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详解】《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未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A选项正确;但受让人谢某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D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B选项正确。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的,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考点】保证责任的免除【详解】抵押权为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行使或放弃,贺某作为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无需经过张某同意,A选项错误。《担保法》第28条中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据此,B、C选项错误,D选项为正确答案。
【考点】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详解】《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题中,保证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此担保为一般保证;同时,该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据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第2题:

周某在接受省、市综治民调时,将电视上、网络上等媒体上发布的违法犯罪现象当作安仁县的事来进行评价,对安仁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几类违法犯罪现象打了低分,周某的这种做法是错的。


正确答案:正确

第3题:

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D

第4题:

何某与李某(系公安民警)是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在接受省、市综治民调时,何某由此因个人恩怨对整体政法队伍打了低分,何某的这种做法对吗?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徐某购得新车一辆,并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8万元。某日,其车停在楼前车位内被其邻居贺某倒车时撞坏,损失1万元,徐某碍于邻里情面,放弃了赔偿的请求,并找到了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对此,保险公司的正确做法是()。

  • A、不承担赔偿责任
  • B、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向贺某追偿
  • C、要求徐某先向贺某请求赔偿,贺某无力承担的部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D、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正确答案:A

第6题: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2012年)

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成立。 成立不作为犯罪,要求行为人有作为义务,这种义务为实质的法义务,不是伦理义务。
A项,陌生人之间只有伦理上的救助义务,没有法义务。甲与武某之间无亲属关系,无法定的救助职责,能够游泳的湖也不是甲能够支配的有排他性的领域,因此,甲并没有保证武某生命不受损害的“保证人”地位,甲不救助武某不成立不作为的犯罪。
B项,单纯的恋爱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恋人之间也只有伦理上的救助义务,没有法义务。周某的自杀属于被害人自我答责,与乙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所以乙不救助周某不成立不作为的犯罪。
C项,丙将贺某拉到深水区的行为,给贺某制造了被溺死的危险,符合“先前行为引起法益侵害”的情况,因而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丙在能够救助的情况下而不救助,导致贺某溺亡,成立不作为的犯罪。
D项,风景区的漂流项目,风险由景区管理者承担。丁邀请秦某在景区玩漂流并不是野外探险,不能形成危险共同体,所有没有救助义务。丁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第7题:

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决定从该商场为党校购买一台机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位教师各两张,言明如得奖金即归持券人。同时贺某与其他几位教师又去购物抽奖,但由教师丁某代垫款项。贺某因急事出差,只将3张奖券号码登记下来,对丁某说:“这3张就算我的了。”但未还丁款。奖开,学校出资部分有1张奖券得1等奖,奖金5000元,持券人为丁某;个人出资部分,贺登记的3个号码有1张中2等奖,奖金4000元。   此时贺某尚在外地,丁某持券取回奖金9000元,贺某回后得知此情,找丁某要求给付中奖的4000元,丁某不允,言此券系自己所购所持,贺某既未付款,也未占有奖券,应归自己享有。贺某甚怒,宣布一等奖券系学校出资,奖金应归学校所有,丁仍不允,贺诉至法院。 贺某宣布一等奖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效,因奖券已交付,赠与行为不得撤销。

第8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正确答案:C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由此,A、B、D的说法是正确的。C项,如果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其另行提供担保和转让原担保物的行为都是需要经过贺某的同意的,所以C的说法错误。因此,选择C项。

第9题:

匡某居住的小区,一些居民经常聚在一起打打小牌和麻将,匡某在接受省、市2017年下半年综治民调时,对安仁县社会治安状况、聚众赌博违法和地下“六和彩”违法犯罪现象打了低分,匡某的做法是对的。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侯某2017年5月份家中被盗现金1860元,在接受省、市2017年下半年综治民调中,对安仁县社会治安状况和盗抢盗抢犯罪现象评价时打了低分,侯某的这种做法对吗?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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