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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对血液领域的犯罪的刑事处罚规定是什么?

题目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对血液领域的犯罪的刑事处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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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刑法》第17条第3款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作了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根据《刑法》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全部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人员,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包括以自首论的犯罪人员,也按此原则处罚。()


参考答案:错

第4题: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答:本条是关于犯罪预备的特征及其处罚原则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犯罪预备具有下列特征:?__?
(1)规定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开始实施特定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
(3)犯罪预备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不受行为人意志控制的足以制止行为人犯罪意图,迫使其不得不停止犯罪预备行为。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在通常情况下,对于预备犯都应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5题:

《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D
l【答案】D 【考点】 我国刑法的属人效力范围【解析】 该条“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在整部刑法中具有唯一性。本题一方面考查考生对于我国刑法的属人效力范围,一方面考查量刑原则。

第6题: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参考答案:错

第7题:

实施赌博犯罪,(),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答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8题:

《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可以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参考答案:错

第9题: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10题:

《刑法》第13条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理解为(  )。
A.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
B.免除处罚
C.应承担刑事责任
D.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即不构成犯罪,“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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