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岗位练兵知识竞赛

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查处A专案中,查出有偷税100万元的行为,在处罚问题上,县地税局领导认为,县稽查局无处罚权。

题目

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查处A专案中,查出有偷税100万元的行为,在处罚问题上,县地税局领导认为,县稽查局无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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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案情:某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4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1至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地税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地税局对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于6月10日以该酒店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详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②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征管法》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③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④对偷税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未达规定标准。《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偷税的,应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本案中处罚标准最低应为7500元,最高应为75000元。
⑤县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⑥县地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一是按《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按《征管法》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缴纳罚款不是前置条件。

第2题:

某县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县某车队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2015年5月25日,稽查局派两名税务干部(高辉与王敏)对其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车队实施了检查,但没有获得偷税线索,于是稽查局将该车队财务负责人曹某带到东方宾馆进行突击审讯,经过审讯,曹某交代了偷税的事实,并提供了真实的流水帐,经与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核对,查出该车队利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50000元的事实。5月28日,该稽查局依法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该车队的偷税行为拟作出处50000元罚款的决定。5月29日,稽查局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50000元罚款。5月30日,该车队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10日,该稽查局口头通知车队将于6月20日举行听证,并由实施稽查的高辉主持,主持人在汇总听证意见后,当场作出维持原税务行政处罚意见的决定,并要求听证所花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没缴纳罚款的情况下,该车队于7月5日就县稽查局处以罚款行为向县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地税局于7月15日以纳税人未缴纳税款及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7月16日,车队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指出稽查局及县地税局在该案处理过程中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检查时未履行法定程序。《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②税务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讯问权。《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但没有赋予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讯问的权力。
③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可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不能在法定申请听证的期限内下达处罚决定书。
④对纳税人处50000元罚款超越职权。《税收征管法》地74条只赋予税务所(稽查局)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权。
⑤6月20日举行听证超过了15日期限;口头通知不对,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⑥听证由实施检查的人员主持,不当。应当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听证。
⑦听证结束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属行政越权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19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税务机关负责人,然后才可以作出决定。
⑧要求公司负担听证所需费用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⑨7月15日作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超期,受理复议申请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视同受理。
⑩县地税局对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一是《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地税局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以未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复议前置条件是错误的;二是公司的复议申请未超过法定期限,《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应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后60日内提出。

第3题:

某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偷税行为,稽查局立案后于2011年5月20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直接对该酒店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了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该酒店1—4月份采取少列收入的方式偷税150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县地税稽查局于5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提供纳税担保后,于5月31日向该县地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于6月10日以该酒店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请问: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未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征管法》规定:无税务检查证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2)查询储蓄存款手续不合法。《征管法》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3)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4)对偷税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未达规定标准。《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偷税的,应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本案中处罚标准最低应为7500元,最高应为75000元。
(5)县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6)县地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一是按《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按《征管法》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缴纳罚款不是前置条件。

第4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如下不当行为。
(1)采取税收促使措施不当,不得查封个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
(2)税务行政处罚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未事前告知,剥夺了当事人的听证权。
(3)执法权限不当,采取保全措施需经A市国税局局长批准.

第5题:

某市稽查局在查处A公司偷税案中,补缴税款20万元,对偷税罚款10万元,依法加收的滞纳金8万元。该公司拒不缴纳又不提供担保,在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被稽查局扣押了一辆68万元的宝马轿车,在规定期限内A公司拒不履行,稽查局通过拍卖方式拍卖了65万元的所得,扣押、保管、拍卖费用7万元。稽査局以拍卖所得抵缴()万元

  • A、28
  • B、35
  • C、38
  • D、45

正确答案:D

第6题:

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在2014年6月实施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私营企业在2012年至2013年度采取虚假的申报手段少缴税款,经检查定性为偷税,税务稽查部门在对其作出处理决定期间,发现其有转移财产迹象,于是税务稽查局根据《征管法》第55条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应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
  • B、应当由县地税局局长批准
  • C、在对税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未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同时强制执行
  • D、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应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

正确答案:C

第7题:

在查处A公司偷税案中,10月5日,稽查局依法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罚款15万元;10月9日,当事人书面要求听证,稽查局决定组织听证。该过程存在下列问题:()

  • A、告知程序不合法
  • B、罚款金额不符合规定
  • C、要求听证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
  • D、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不合法

正确答案:C

第8题:

某市地税局长甲在该局查处个体户乙、丙偷税案件时,收受两人钱款3万元。后甲对本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乙、丙仅做了罚款处理,对甲的行为依法应做的处理是(  )。
A.撤销局长职务
B.开除公职
C.行政记大过
D.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
地税局长甲收受乙、丙二人钱款3万元,构成受贿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甲的违法犯罪行为足以表明其已经丧失了担任公务员基本资格条件,应开除其公职,解除其与地税局的人事关系。

第9题:

偷税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指()。

  • A、行为人偷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
  • B、行为人偷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
  • C、行为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多次行政处罚后又偷税的
  • D、行为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偷税的

正确答案:A,D

第10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分支企业存在哪些税收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 分支企业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向A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2)在A市连续经营超过180天,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5)未按规定将承包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
(6)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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