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竞赛

列情况离婚后的父或母,对已年满18周岁的子女要继续给付抚养费()A、丧失劳动力或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B、尚在校就读等C、确定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题目

列情况离婚后的父或母,对已年满18周岁的子女要继续给付抚养费()

  • A、丧失劳动力或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 B、尚在校就读等
  • C、确定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A、一般至满十八周岁为止

B、一律至十八周岁为止

C、一般至结婚成家时为止

D、一律至结婚成家时为止


答案:A

第2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的义务。


参考答案:探望;探望

第3题:

离婚后对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

A 一般至子女结婚成家时为止

B 一般至子女18 周岁为止

C 给付终生


答案:B

第4题: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 A、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 B、一律至子女18周岁为止
  • C、一般至子女结婚成家时为止
  • D、一律至子女结婚成家时为止

正确答案:B

第5题: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A.监护

B.变更姓名

C.支付抚养费

D.探望


参考答案:D

第6题:

父或母请求减少、中止给付抚养费的,什么情况下应予支持?


参考答案: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又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来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第7题:

离婚后,父或母还可以去探望子女吗?探望权可以中止吗?


参考答案: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父母仍然享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当父或母行使探望子女权利时,如果已经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时,另一方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该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但不能主动不许对方探望子女。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可以判决暂时“中止”该方探望权,但不能彻底“终止”父或母一方的探望权,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因此,当中止的事由消失时,法院应当恢复该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第8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没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父或母再婚后,子女是否就不再对其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可否因与父母签订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协议而不再承担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无条件、无期限的,既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也不能因签订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协议而终止。如果子女以此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10题:

哪些情况下对18周岁以上成年子女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21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主要有: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