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对地方债充满争议之时,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破冰。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地区政府债券。现阶段,地方政府财力水平不一致,首批试点选择财政还款能力比较强、经济发展较快、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地区。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尚未具备较完善的发债条件,待经验成熟、条件具备再推广。 结合材料,分析我国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先试点再推广的唯物辩证法的道理。
第1题:
《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规定,债券到期由( )还本付息。 A.财政部 B.中央银行 C.国务院 D.地方政府
第2题:
第3题:
《201 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规定,201 1年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并且可以结转下年。(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规定,债券的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发债规模的( )。 A.20%80% B.40%60% C.50%50% D.60%40%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