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思想品德

某村村民正在进行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活动,要求参加竞选村委会主任的三位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并当面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上述选举方式是()。A、直接等额选举B、间接差额选举C、直接差额选举D、间接等额选举

题目

某村村民正在进行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活动,要求参加竞选村委会主任的三位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并当面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上述选举方式是()。

  • A、直接等额选举
  • B、间接差额选举
  • C、直接差额选举
  • D、间接等额选举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B.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C.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召集

D.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委员会主持


参考答案:B

第2题:

关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B.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C.村民委员会成员最多可以连任两届
D.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由村委会主任提名产生
E.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 的民族的成员

答案:B,C,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3题:

东升镇某村有选举权的村民600人,其中有150个村民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主任。在召开村民会议时其中310人参加了投票表决,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规定的罢免通过的最低人数要求的是()

A.156人同意

B.155人同意

C.300人同意

D.301人同意


参考答案:D

第4题: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依照《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村民委员会成员。

A.指定
B.罢免
C.委派
D.撤换

答案:A,C,D
解析:

第5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而正式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

A: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B: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C:全村18岁以上村民过半数通过
D: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答案:B
解析: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6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由( )产生。

A.村委会代表选举

B.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村委会选举

C.乡一级政府组织村民选举

D.村民直接选举

E.村代表选举


正确答案:D

第7题:

某村拟举行村民委员会选举,该村村民老赵与其数名在县城打工的亲戚均登记参加选举。亲戚们因工作繁忙无法回村投票,委托老赵代为投票。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老赵最多可以接受( )名近亲属委托代为投票。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考点:委托投票)

第8题: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委员会主持

C.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D.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召集


正确答案:A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3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A项正确。
第12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B项错误。
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C项错误。第26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D项错误。

第9题:

共用题干

某村委会主任吴某在竞选时承诺1年内修桥,但1年多了,仍未见效。村民们认为吴某不守信用,拟撤换村委会主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村民们可请求乡镇政府撤换村委会主任
B、该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提出对吴某的罢免要求
C、通过对吴某的罢免,应当由该村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通过
D、若吴某因交通事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自行终止

答案:B,D
解析: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据此,选项A“每季度公布一次”表述错误,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根据该条,村务监督机构的成员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故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3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据此,民主评议,除了针对村委会成员外,还针对“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故C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据此,对村委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审计局并无组织权限,故D项错误。


《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故选A、C、D。


根据《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故A选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大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邓某等337名代表,超过了全国代表2971名的1/10,所以他们有权提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罢免案,故B选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故C项正确。《选举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人大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故D项错误。


《选举法》第56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破坏选举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故B和D正确。


《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该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该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c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据此,乡镇人民政府并无撤换村委会成员的权限,故A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据此,B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据此,罢免案,只要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而非经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同意而通过,故C项表述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据此,D项表述正确。


根据我国《宪法》第117条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确实有地方财政自主权,但是其财政收入,依照国家财政体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才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故A项错。另外,根据《宪法》第116条的规定,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不能制定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必须由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制定,所以B项错。C项中自治区高级法院不属于自治机关,所以院长也不一定必须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D项中“我国实行民族自治”的提法是不对的,我国应该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答案选择A、B、C、D项。


请注意澳门与香港基本法的比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不同,表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香港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不包括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行政长官任期二者相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


A项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都享有终审权,这是特区高度自治内容的一部分。B项中,澳门特区的法律制度是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在司法体制上,有专门的行政法院,这是香港特区所没有的。在刑事检控职能方面,香港特区受英美法系的影响,由行政部门的律政司承担这一工作,而在澳门,这一工作由专门的检察院承担,而且,检察院亦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所以,C、D两项也正确。


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2条第2款,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据此,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12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并非自治机关,不享有自治权。故选项B错误。根据《宪法》第120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特别注意批准机关必须是国务院,故选项C错误。

第10题:

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
B.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D.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答案:B,C,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因此A项错误。 第11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因此B项正确。 第2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C项正确。 第12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因此D项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