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加坡进口商与一韩国公司签订了一笔石油进口合同,FOB迪拜,用即期信用证付款。该新加坡进口商在装运港口监督装船时发现原油的颜色有问题,遂通知信用证开证行停止向韩国公司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银行不同意,该新加坡进口商马上决定向当地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定银行冻结付款,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第1题:
A、付款行与进口商的付款协议
B、购销合同
C、开证申请书
第2题:
第3题:
中国甲公司与欧洲乙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某银行。欧洲乙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提交了单据,于是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甲公司以欧洲乙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某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
A.中国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支付
B.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单据确系欧洲乙公司伪造时,中国法院才可判决终止支付
C.尽管指定行善意付款,中国法院仍可以欺诈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D.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开证行对外付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出口打包贷款是( )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贷款。
A.出口商当地银行凭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该信用证项下的出E1商品为抵押
B.进口商当地银行凭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该信用证项下的进口商品为抵押
C.进口商当地银行凭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该信用证项下的进E1商品为抵押
D.出口商当地银行凭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商品为抵押
选 D
解析:
按国际惯例,打包贷款是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打包货款,是指出口地银行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打包贷款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使出口商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贸易。
第7题:
第8题:
2006年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Y公司向中国某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Y公司派驻甲国的业务人员了解到,该批货物很可能与合同严重不符且没有价值,于是紧急通知Y公司总部。Y公司随即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照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本题中简称该《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Y公司须证明存在X公司交付的货物无价值或有其他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事实,其要求才可能得到支持
B.开证行如发现有信用证欺诈事实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C.只有在法院确认国外议付行尚未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D.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