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中“附加工作”是指()。
第1题:
监理合同中的附加工作是指(30)。
A.因其他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阻而增加的监理工作
B.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作
C.因业主原因终止监理合同的善后工作
D.因业主原因终止监理业务后又恢复时的准备工作
第2题:
第3题:
A 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之日
B 签订监理合同时约定的结束日
C 被监理的工程竣工移交后收到监理报酬尾款之日
D 完成正常监理工作和附加监理工作之日
第4题:
监理附加服务费用的基本测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可采用()的办法。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在监理过程中实施的监理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工作.
B、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
C、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
D、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第9题:
第10题:
监理招标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委托人接受的合同价,是指工程监理的( )酬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