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本科)

2004年初,李某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催收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李某认为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保安费,可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称,保安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自行车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因双方意见不一,李某拒绝交纳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给付4303元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李某可以不交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吗

题目

2004年初,李某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催收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李某认为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保安费,可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称,保安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自行车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因双方意见不一,李某拒绝交纳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给付4303元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李某可以不交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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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家住学院路竹园小区,2010年5月22日深夜在小区散步时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王某以竹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尽物业服务职责,安防人员不合格导致小区不安全,业主人身受到伤害为由将竹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7万元。

在庭审中,竹园小区物业公司辩称,物业服务保安服务的范围是指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而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的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其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并不负有保证小区内每位居民人身安全的义务。而且该物业公司也已按合同要求配置了24小时安防人员。在案件发生时,门岗当班的安防人员及巡逻安防人员并未发生违规操作或脱岗现象,亦未发现陌生人进入竹园小区。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5~7题:

法院对王某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给予支持?并说明原因。


正确答案:
不予支持。
原因:李某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自愿,合法有效。物业服务企业虽在合同中承诺244、时安全防范服务,但治安管理是一项社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的这种安全防范服务仅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要求完全根除治安事件。物业服务企业确已在小区设置了门岗及安全防范人员,并实施了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李某不能提供其被袭击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职责所致的证据,其要求被告某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第2题:

荣盛小区建于2004年,是一个新型高档的商业住宅小区.业主的生活层次较高,对社区内的各项要求也较高。当业主入住后,许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环境管理、安全防范等都不满意,因此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了矛盾。许多业主都拒绝交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因为收不到管理费用,对小区内的服务就更不周到,管理效率也大大降低,如此便陷入到了恶性循环中。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108--110题:
本案例中的主要问题是( )

A.小区的公共环境治安问题
B.社区业主拒交物业费
C.物业单位管理不善
D.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答案:D
解析:
本案例的主要问题是由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引起的,故选D

第3题:

某小区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在值班时与一业主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将业主打伤,因此业主花去医疗费共5000余元。事后物业公司将保安开除,但认为打人是保安的个人行为,拒绝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保安超出了职权范围,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B.因为保安侵权是故意行为,因此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C.物业公司应当与该保安承担连带责任,但事后可以向该保安追偿

D.物业公司是雇主,应当单独承担责任,但可以事后向该保安追偿


正确答案:C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4题:

某小区的业主王某家中被盗,财产损失达十万多人民币。王某认为其所交的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了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内容,此次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你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加强公共安全防范服务,并规避可能面临的风险。


正确答案: 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是物业管理最基本的内容,它的实施一要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绳,二要以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根据,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不得违规操作。为了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规避不可预测风险,一方面物业服务公司应增加保安人员及保安巡逻次数,加大安全防范的力度,加强出入管理制度,对辖区出现可疑人员,要留心观察,必要时可礼貌查问。有条件的项目,可以加大安防系统的投入使用力度。另一方面,物业服务公司最好购买公众责任险,将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第5题:

陈某驱车前往表哥家,表哥家住的小区为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为东西两道门,小区内有保安巡逻。陈某将车停放在表哥家楼下的停车位上,锁好车门后上楼。后陈某下楼取车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陈某随即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查看了现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多次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但物业管理公司以陈某未交纳保管费为由拒绝赔偿。陈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正确答案:陈某可以通过与物管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6题:

某小区业主李某深夜在小区内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李某以某物业服务企业未尽物业服务职责,安防人员不合格导致小区不安全,业主人身受到伤害为由将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83500元人民币。某物业公司辩称,物业服务保安服务的范围是指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而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的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其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并不负有保证每个居民人身安全的义务。而且该物业公司也已按合同要求配置了24h安防人员。在案件发生时,门岗当班的安防人员及巡逻安防人员并未发生违规操作或脱岗现象,亦未发现陌生人进入小区。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愿意从道义上给予原告一次性经济补偿3000元人民币。


请分析后回答以下问题:


1.法院对李某提出的83500元的诉讼请求是否给予支持?说明原因。


2.简述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的含义,指出其具体的服务内容。




答案:
解析:

1.法院对李某提出的835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因:李某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自愿,合法有效。物业服务企业虽在合同中承诺24h安全防范服务,但治安管理是一项社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的这种安全防范服务仅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要求完全根除治安案件。物业服务企业确已在小区设置了门岗及安全防范人员,并实施了24h安全防范值班。李某不能提供其被袭击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职责所致的证据,其要求被告某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以支持。


2.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政府相关部门,为维护公共治安、施工安全等采取的一系列防范性管理服务活动。内容包括:出入管理,安防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等工作。


第7题:

锦山明珠小区始建于2001年底,是一个新型的高档的住宅小区,业主以公务员、教师、企业家居多,业主生活档次比较高,他们的各种需求相对于老小区来说要高得多。到2004年底,第一期工程的住房交付后,许多入住的业主明显感觉到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工作都做得不尽如人意,因此很多业主都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由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管理更加跟不上,如此便陷入到恶性循环当中。
本案例的主要问题是( )。

A.小区业主档次比较高
B.很多小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
C.物业公司管理跟不上
D.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造成恶性循环

答案:D
解析:
本案例的主要问题是由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引起的,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构成了恶性循环。

第8题:

某小区物业公司一保安在工作时间与一业主发生争执并将业主打伤,因此业主花去医疗费共4567元。事后物业公司将保安解雇,但认为打人是保安的个人行为,公司不应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保安超出了职权范围,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B.因为保安侵权是故意行为,因此应当自己承担责任

C.物业公司应当与该保安承担连带责任,但事后可以向该保安追偿

D.物业公司是雇主,应当单独承担责任,但可以事后向该保安追偿


正确答案:C
「考点」雇员侵权
「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C正确,ABD错误。

第9题:

2002年10月,李某入住某下去后,拒绝签订小区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合同,2002年11月,李某对自己的住宅进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为此,某物业管理公司以李 某装修破坏房屋结构,且施工影响小区他人休息、危机房屋安全为由加以制止,又被李某拒绝,不服从管理。某物业管理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李某与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与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关系,因为虽然在本案中李某入住某住宅小区后,拒绝签定小区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公司合同,但事实上,从2002年10月,李某入住某住宅小区时开始,在这个小区就已经由业主代表大会代表小区内的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了物业管理合同,也指定了相应的业主公共契约,李某入住后,无权拒绝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合同。

第10题:

某小区的业主王某家中被盗,财产损失达十万多人民币。王某认为其所交的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了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内容,此次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想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的想法不正确。首先应该明确业主所交管理费中所含治安管理服务为公共区域的治安防范服务,而非业主家中的安全保障服务。因此,本案例中,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如果该小区公共区域治安隐患多,保安员不履行职责,而且又能证明这些因素与业主家中被盗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公共区域没有治安隐患,保安员尽职尽责,业主也找不到物业公司的不当之处,则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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