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

陈某,男,48岁,××海关关长。 陈某上任××海关关长不久,经朱×(男,35岁,××海关工作人员,陈某的下属)牵线,认识了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方××。为了少交税款,方××通过朱×多次宴请和送礼物给陈某。陈某共收受方××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1万元。朱×收受方××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间,陈某明知方××所在公司不符合从××海关办理和领取《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的条件,仍违反海关法规,越权操作,先后给方××所在

题目

陈某,男,48岁,××海关关长。 陈某上任××海关关长不久,经朱×(男,35岁,××海关工作人员,陈某的下属)牵线,认识了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方××。为了少交税款,方××通过朱×多次宴请和送礼物给陈某。陈某共收受方××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1万元。朱×收受方××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间,陈某明知方××所在公司不符合从××海关办理和领取《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的条件,仍违反海关法规,越权操作,先后给方××所在公司核发《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38本。方××所在公司持这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应税进口的20余万吨蜡油、基础油假报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应纳税款8238万元.对陈某、朱×、方××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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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993年2月,陈某、唐某先后在广东省汕头市注册成立了汕头市甲公司、汕头市乙公司,与香港丁船务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买通部分监管码头的武警、海关官员,大肆进行走私食品、汽车、通讯器材、不锈钢板等犯罪活动。陈某参与走私108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亿多元;唐某参与走私23次,偷逃应缴税额4800多万元。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

A.陈某、唐某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B.陈某、唐某、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C.甲公司、乙公司构成走私共同犯罪

D.属于单位走私,陈某、唐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2题: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两人不服,均以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
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题中,自诉人和反诉人均提出了上诉,且不仅对自己的量刑提出了上诉,同时也针对对方的量刑提出了上诉。因此法院在二审审理中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对二人都可以加重刑罚。

第3题:

问:租赁房屋被卖后,是否有权继续承租? 朱某因儿子在县城读高中,为照顾儿子,就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并与房主陈某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陈某将其所有的一间二居室房租给朱某居住,期限3年,至朱某儿子高中毕业。一年后,陈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就将该房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张某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要求朱某终止租赁,将房屋腾出。朱某认为其租赁合同未到期,要求继续租用,不愿腾房。对此,朱某是否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


正确答案:《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房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也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根据上述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受影响,新的所有人须尊重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成为新的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本案中,张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当按照陈某与朱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继续让朱某承租该房屋,朱某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继续租赁该房。

第4题:

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题。
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
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
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为掩盖罪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上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
、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
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
陈某未得逞。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
如实交代了杀死李某和要求赵某交“安全费”的事实。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
,经查证属实。
陈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 诈骗罪
B: 盗窃罪
C: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D: 信用卡诈骗罪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本题中,陈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使用,
数额较大,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故本题答案选D。

第5题: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两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问题:(1)此案是否为涉外行政诉讼?
(2)该案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某海关主张香港某有限公司不具有原告资格,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


答案:
解析:
(1)此案第三人陈某为马来西亚人,具有主体的涉外性,故此案为涉外行政诉讼。(2)该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2项的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及《行诉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告主张香港某有限公司不具有原告资格的请求能否成立,关键取决于香港某有限公司能否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它是被没收货物的所有权人。如果香港某有限公司能够证明它是被没收货物的所有权人,香港某有限公司具有原告资格,被告的请求不能成立;如果香港某有限公司不能证明它是该货物的所有权人,被告的请求成立,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香港某有限公司的起诉。

第6题:

王某请好朋友方某为其搬家,方某让自己 雇佣的司机陈某去拉这趟活。陈某在驾驶车搬运途 中,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撞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 賠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王某
b.王某和方某
c.陈某
d.方某和陈某


答案:B
解析:

第7题:

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作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据《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除没收走私物品的决定予以维持外,将罚款改为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15日的拘留。
问题:(1)陈某仍然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可不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如果陈某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的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在于:①因为《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2项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②《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③《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④因为《行诉解释》第8条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陈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陈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陈某应以上海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8题:

方某在大排档吃宵夜时见到陈某,并要求陈某支付所欠车费,陈某拒绝。方某便叫上一起吃宵夜喝酒的梁某,两人使用拳脚对陈某实施殴打,导致陈某L1椎体左横突骨折。方某和梁某所犯的是()。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C

第9题:

陈某租住某房屋后,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房产证,在房屋产权人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张贴出租房屋的小广告。后陈某与被害人石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以租金、押金的名义收取石某人民币2万余元后逃匿。对陈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陈某具有很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
B.陈某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C.陈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D.陈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及与诈骗罪的竞合关系。陈某采取欺骗手段,不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骗取对方大量钱财后逃跑,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10题:

案情:
张某是A进出口公司(外资)的报关员,其在2011年年底。利用职务便利,与B代理报关公司通过采用低报价格的方法,从美国进口了200吨农用杀虫剂。同时,张某又将2美元/公斤的真实单价虚增为4美元/公斤后,向本公司虚支进口费用人民币7万余元,连同应缴的进口税款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一并汇入代理报关公司账户。进而从中分得7000美元和3万元人民币。2012年上半年,张某在办理A公司进出口货物代理运输业务过程中,张某故意抬高运价,将超出实际运费的3万余元据为己有;在办理本公司向C工厂购买农药的过程中,张某收受对方业务员黄某所送的“辛苦费”人民币1.5万元,而故意抬高了采购价格,使公司比正常价格多支付了20万元。2012年10月,在A公司清理内部财务的过程中,发现张某经办本案进口业务过程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等问题,便向公安机关举报而案发。张某在讯问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的过程以及收受“辛苦费”的情况。
问题:
1.在从美国进口杀虫剂的过程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2.张某在办理A公司进出口货物代理运输业务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3.张某收受黄某所给的“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4.本案中张某哪些行为可以视为自首?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职务侵占罪。因为在进口杀虫剂过程中,张某通过实施低报进口货物价格、数量的行为,从而瞒关走私,偷逃应缴税款,其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而同时张某又将偷逃的本单位应缴税款及虚支的进口费用,部分非法占为已有,作为一名A公司的职员,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2.构成犯罪。因为张某主观上具有将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的故意,并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抬高运价,非法取得公司本不应支付的3万元运费。
3.构成犯罪。因为张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取C工厂给他的1.5万元,并为C工厂谋取利益,其已经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张某交代自己收受“辛苦费”的情节构成自首。因为A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的是张某在进出口业务中犯罪行为,而公安机关对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并未掌握,所以应对张某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按照自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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