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

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题目

什么是执行回转?执行回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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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执行回转的原因:


参考答案:

(1)法院制作的裁判已执行完毕,但被本院或上级法院通过再审予以撤销,原被申请执行人以再审裁判申请执行回转;
(2)先予执行后,确定判决撤销了取得人已取得权利,对方当事人要求执行回转;
(3)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该文书又被原机关撤销,对方当事人要求回转财产的。


第2题:

简答执行回转的条件。


参考答案:

(1)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否定的新的法律文书;
(2)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由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
(3)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的依据,并拒绝返还其所得的财产。


第3题:

执行回转的要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一)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或者已经执行完毕;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三)法院执行回转也要有执行依据;
(四)只能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取得财产的情况。

第4题:

如果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裁定是()

  • A、不予执行
  • B、终结执行
  • C、中止执行
  • D、执行回转

正确答案:B

第5题:

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当事人翻悔的,人民法院()

A、不予恢复执行

B、应当执行回转

C、再做调解工作

D、重新执行


参考答案:A

第6题:

执行回转需具备的条件。


参考答案:

①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已被人民法院全部或部分执行完毕。
②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被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撤消。
③申请人拒绝返还依据已被撤消的仲裁裁决所取得的民事权益。


第7题:

如果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裁定是()

A.不予执行

B.终结执行

C.中止执行

D.执行回转


参考答案:B

第8题:

执行回转的概念,原因、条件及意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1)执行回转,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或执行结束后,由于据以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债务人,使财产权利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一种制度。
(2)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是:
①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裁定书,在执行完毕后,又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撤销;
②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生效并执行完毕后,又被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撤销;
③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法已由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又被有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
(3)执行回转的条件:
①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否定的新的法律文书;这是执行回转的实质要件;
②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由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③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利的依据,并拒绝返还其所得财产。如果获得权利的人自动返还,则无需执行回转。
(4)执行回转的意义:执行回转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必要的补救制度,它对于纠正因法律文书错误而导致的执行错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9题:

执行回转的前提条件是被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若无法实现执行回转的,依法给予补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10题:

发生执行回转的情况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宣告先行给付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由于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者其他原因,被人民法院撤消的。
2.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但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被判决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终结诉讼的。
3.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但又被制作机关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