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清代为防范臣下结党而创设了奸党罪。
第2题:
明律是如何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
第3题:
奸党罪名最早出现下列哪个律令中?
A.秦律
B.唐律
C.宋律 D.明律
指明、清律关于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的“奸党”专条。明代之前,历代律文中均未设。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代、特别是唐、宋两代臣下结党、皇权旁落的教训,于
洪武(1368~1398)年间多次颁布禁止宦官干政和大臣朋党诏令,并在《大明律》中创设了奸党专条,对违反者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明律奸党条规定:“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若有不避权势,明具实迹,亲赴御前执法陈诉者,罪坐奸臣。言告之人与免本罪,仍将犯人财产均给充赏,有官者升二等,无官者量与一官,或赏银二千两。”除奸党本条外,明律吏律职制门下的一些条款也有惩治奸党的规定。如“交结近侍官员”条规定:“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上言大臣德政”条规定:“凡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若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党,务要鞫问穷究来历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大臣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为了防止大臣私人荐引,结党营私,“大臣专擅选官”条规定:“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若大臣亲戚非奉特旨,不许除授官职,违者罪亦如之。”
第4题:
明律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大明律》中专设“奸党”条,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
第5题:
明朝统治者为严惩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专设了()罪。
第6题:
第7题:
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置奸党罪名的是()。
第8题:
明朝为防止泄露皇室机密,特设的罪名是( ).
A.奸党
B.交结近侍官员
C.大臣专擅选官
D.谋反
第9题:
简述《大明律》严禁臣下结党的法律规定。
第10题:
为打击臣下“朋比结党”的行为,消除对皇权的威胁,《大明律》特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