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缔结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可以是()
第3题:
简述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直接送达的途径和方式。
目前世界各国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域外直接送达的方式主要有:
(1)外交代表或领事送达,这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和采用的一种方式。这种送达方式一般都要求在不违反所在国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以现有的国际条约为依据。而且,大多数都规定外交代表和领事只能对所属国国民进行送达,而且都规定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2)邮寄送达是一国法院直接将诉讼和非诉讼文书邮寄给国外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我国对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境内的当事人的邮寄送达原则上持否定态度。
(3)个人送达是指将诉讼和非诉讼文书交给具有一定身份的个人,如有关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选定的人或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人代为送达。
(4)公告送达是指将所要送达的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内容张贴公告、登报和广播的方法告知有关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即为送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对在外国进行的送达公告期为6个月。
(5)按当事人协商的方式送达。这是英国、美国等国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第4题:
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第5题: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的种类。
第6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上诉权的是()
第7题: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第8题:
我国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有:()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B、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C、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D、申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9题:
论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特别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有关规定。
第10题:
简述我国民事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