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第1题:
中国人吴伟的韩国籍养父朴某自90年代中期移居英国。2003年2月,朴某在美国探亲期间因病突然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此时,一名韩国男子金某自称是朴某的私生子,要求继承朴某的遗产,遂与吴伟产生纠纷,吴伟向中国法院起诉。据查,朴某在美国有房产一处,在日本有一部分动产。根据上述案情,对朴某遗产的继承纠纷,我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
A.动产适用日本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
B.动产适用英国法,不动产适用美国法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美国法
D.动产适用韩国法,不动产适用美国法
第2题:
某中国公民在美国有住所,死于加拿大,其死时在英国遗产有别墅一幢,对幢这别墅的继承应适用()
A.美国法
B.中国法
C.英国法
D.加拿大法
第3题:
生于秘鲁的秘鲁人马里奥在美国有一处住所,在阿根廷还有一处住所,其在秘鲁也购买有住所,但主要是家人在度假时用。他的家人主要在美国居住,而他的公司在阿根廷登记注册,由于其主要业务也在阿根廷,因此他本人在阿根廷和美国轮流居住。马里奥因为业务关系还常来中国,在中国期间住在某饭店。涉及马里奥在阿根廷业务的一个案子在中国法院审理。请问我国法院应依马里奥哪里的住所为马里奥的住所?
A.美国的住所
B.秘鲁的住所
C.阿根廷的住所
D.中国的某饭店
第4题:
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未留有遗嘱,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1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日本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项?()
第5题:
第6题:
中国公民叶某的马来西亚籍养父西蒙因病突然去世,西蒙的住所在英国。在泰国有一处别墅,在加拿大有一部分动产,一名叫格尔的英国男子自称是西蒙的私生子,要求继承西蒙的遗产,遂与叶某产生纠纷,叶某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对杰克遗产的继承,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动产适用英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泰国法
B.动产适用加拿大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泰国法
D.动产适用马来西亚法,不动产适用英国法
第7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也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是纽约,因此动产适用纽约法律。故选C和D,排除A与B。
A.高新农业公司可以直接对日本商业银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反托收指示的赔偿责任
B.因为高新农业公司是营口分行的委托人,营口分行又是Et本商业银行的委托人,所以可以视为在高新农业公司和日本商业银行之间有合同关系
C.高新农业公司只能委托营口分行向日本商业银行追究责任
D.如果木松公司不付款,营口分行应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考点】托收当事人的关系+;银行的义务和免责
【解析】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人,但依代理法的一般原则,在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故AB项错误。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故C正确。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而不是银行信用。银行对货款能否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故D错误。
第8题:
北京市民马富的英国籍养父大中在其澳大利亚的住所去世。大中在澳大利亚有一栋别墅,在日本有一部分动产,此外没有其他财产。一名叫杰米的澳大利亚人称是大中的儿子,要求继承大中的遗产,与马富产生纠纷,马富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对大中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澳大利亚法
B.动产不动产均适用澳大利亚法律
C.动产适用日本法,不动产适用澳大利亚法
D.动产适用英国法,不动产适用澳大利亚法
第9题: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第10题: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