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定义(格老秀斯)
第1题:
从利益角度定义国际法的是()。
A.格老秀斯
B.庞德
C.边沁
D.赫克
第2题:
国际法学史上有名的著作《海洋自由论》的作者是()
A. 霍尔
B. 格老秀斯
C. 瓦泰尔
D. 宾刻舒克
第3题:
A、格老秀斯
B、边沁
C、维多利亚
D、狄骥
第4题:
格老秀斯在国际法发展过程中占据怎样的地位?
第5题:
格劳秀斯的国际法理论有什么进步意义?
格老秀斯不仅实现了自然法理论的现代化,而且使之更加神圣化和权威化了。在他看来,自然法乃人类理性或本性的体现,是判断社会是非曲直的标准格老秀斯的国际法理论就是建立在这一崭新的现代自然法理论基础之上的格老秀斯的国际法理论强调:国际法的最高宗旨应当是寻求国际和平与尽可能减少战争的破坏
这种高举和平大旗、充满人道主义关怀的国际法理论,为现代欧洲国际社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前景
第6题:
A、《战争与和平法》
B、《荷兰法律导论》
C、《静力学》
D、《司祭长》
第7题:
格老秀斯如何论证自然法?
(1)格老秀斯继承了斯多葛学派的观点,指出:自然法是正确的思想所下的命令,它按其是否合于理性,指出一种行为本身是否具有道德依据或道义上的必然性。自然法是最根本的法,使一切意志法、成文法的依据。它的基础在于人类本性,来源于人类的社会性上帝的自由意志和人的守约本性。
(2)之所以称为自然法,是因为它的基础在于人类本性。具体地说,自然法有三个来源:第一是人的社会性。人们只要保持着正常的理性状态,行为就是公正的就是善的。第二是来源于上帝的自由意志。人的理性来源于上帝的启示,将人的理性与上帝的理性统一起来。第三是来源于人的守约本性。
(3)自然法的存在可以从两方面论证,其一是逻辑推理;其二是世所公认。
第8题:
最早将International law用来表示国际法的法学家是()。
A.边沁
B.格老秀斯
C.惠顿
D.真蒂利斯
第9题:
自然法(格老秀斯)
第10题: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下列学者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