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678金融法

2001年3月,某下岗职工甲某欲开办一服装店,因资金不足,便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自己价值约2万元的摩托车作质押。3个月后,乙某因父亲住院治疗急需用钱,便向同事丙某借款,丙某要其提供担保,乙某未经甲某同意就将质押的摩托车交给丙某,借得现款1万元。此后不久,丙某家因雷击失火,摩托车也因此而烧毁。甲某得知后,要求丙某赔偿损失,丙某以该摩托车已由乙某质押给他而拒绝,于是形成纠纷。何谓转质?本案中乙某的转质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题目

2001年3月,某下岗职工甲某欲开办一服装店,因资金不足,便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自己价值约2万元的摩托车作质押。3个月后,乙某因父亲住院治疗急需用钱,便向同事丙某借款,丙某要其提供担保,乙某未经甲某同意就将质押的摩托车交给丙某,借得现款1万元。此后不久,丙某家因雷击失火,摩托车也因此而烧毁。甲某得知后,要求丙某赔偿损失,丙某以该摩托车已由乙某质押给他而拒绝,于是形成纠纷。何谓转质?本案中乙某的转质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所谓转质,是指质权人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质押物再行设定质权的行为。转制行为是基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而形成了一个质物上的两个质权并存,从而产生了出质人、质权人、转质权人三方主体的权责利互动关系。根据转质是否经过质权人同意,在法律上可以将转质分为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我国《担保法解释》第9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先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押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乙某将其占有的质物为丙某设定质押的行为,因未经出质人甲某同意,因此乙某的转质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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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岗职工王某开办了一商店,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的免税优惠,王某在优惠期满后,办理税务登记。(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免税期内。

第2题:

甲在某服装店加工服装一套。取服装时,因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征得服装店同意将金戒指一枚留下,约定交清加工费后取回戒指,则服装店对戒指享有()

A、处分权

B、质押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参考答案:B

第3题:

王某在某服装店挑选风衣,店员向王某推荐了一款。王某试穿后觉得不合适,便脱

下来要走,店主却强迫王某买下这件风衣。店主的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

A.保障安全权 B.知悉真情权

C.公平交易权 D.自主选择权


正确答案:D

第4题:

李某在山上劳作,遇到邻村的妇女王某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王某实施抢劫,不料被王 某夺下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当即将李某杀死。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


答案:对
解析:
A。

第5题:

下岗职工王某开办了一商店,按规定享受一定期限的免税优惠,王某在优惠期满后,办理税务登记。( )


正确答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免税期内。

第6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

A.某主营生产办公用品设备的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某,受朋友乙某委托兼任其开办的办公设备厂的厂长,他利用职务之便使陆某的办公用品设备厂当年赢利500万元

B.甲某系一国有建筑企业的总经理,其弟开办了一家建筑材料公司。甲某利用职务之便,命令其所在企业以远远高于市场价大量向其弟开办的公司购买建筑材料,使其在一年内获利500万元

C.甲某为某一国有机电设备公司的董事,为增加收入,自己开办了一家机电设备配件厂。甲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半年内获取巨额非法利润

D.某大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经理甲某,利用专业特长业余时间里为其夫开办的私营企业招聘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因管理得法,该私营企业获取了巨额的利润


正确答案:AC
【考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解析】刑法第16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B项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D项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第7题:

下列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的有:( )

A.甲某将乙某3岁的儿子绑架,并向其勒索人民币10万元。乙某立即报警,警方经过侦查,很快将甲某抓获并救出人质。甲某并未取得赎金

B.甲某因急性肠炎住院治疗,乙某以探望为名,给甲某送去了注射了毒药的盒装饮料。医生嘱咐甲某的肠炎不适合饮用奶制品饮料,甲某便将饮料丢弃了。乙某回家后经过左右思量觉得风险太大,便打电话告诉甲某饮料过期了,千万不要喝

C.甲某欲贩卖一批毒品,公安机关采用侦查手段与其接洽,并约定交货地点。甲某如约前往,在交付毒品的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D.甲某和乙某一同出差到外地,住在同一家宾馆中。甲某欲杀死乙某,趁夜深人静潜入乙某房间,用木棒猛打乙某的头部,以为乙某死了,便欲逃走,忽听乙某喊自己的名字,看到乙满脸是血,甲某不愿下手再打了,便未再实施杀害行为


正确答案:BCD
【考点】犯罪未遂的认定
【解析】绑架罪为行为犯,一旦实施便构成既遂。C属于侦查陷阱,甲某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

第8题:

田某在山上割猪草,遇见邻村的妇女范某赶集回来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范某实施抢劫,范某见状把携带的财物扔了一地,并趁着田某弯腰拾捡东西时抓过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当即将田某杀死。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本案中田某不是正在进行抢劫时,范某采取防卫行为,只有在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才有必要行使无限防卫权这一特殊救济措施。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这里范某用利器向田某头上猛砍一刀,造成田某当场死亡,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故本题正确。

第9题:

田某在山上割猪草,遇见邻村妇女范某赶集回来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范某实施抢劫,范某见状把携带的财物扔了一地,并趁田某弯腰拾拣东西时抓过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田某当场死亡,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只有在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才有必要行使无限防卫权。本题中,范某明显属于防卫过当。

第10题:

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该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馆,蒋某认为此举不妥,交涉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停止开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B.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房屋价值,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C.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馆而影响其生活质量,法院应支持其请求
D.如田某能证明其开办茶馆得到多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法院应驳回蒋某的请求

答案:A,B,C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选项A正确。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据此可知,如果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可以没有经自己同意为由要求田某停止开办茶馆。
选项B、C正确。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据此可知,如果蒋某能够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影响,可以没有经自己同意为由要求田某停止开办茶馆。
选项D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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