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46中国税制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法的相关规定。

题目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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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酒店除了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外,还附设外卖部对外销售酒店特色卤菜,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卤菜外卖业务收入()。

A.按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B.按服务业劳务征收营业税

C.按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D.按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参考答案:D

第2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不视同销售的是( )。

A.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
B.将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C.将资产用于境外分支机构加工另一产品
D.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境内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答案:D
解析: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选项D,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

第3题: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到增值税的货物,该项行为在税法上称为()。

A、兼营行为

B、应税行为

C、应税货物行为

D、混合销售行为


参考答案:D

第4题:

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区别。


正确答案: ⑴混合销售行为强调的是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应税劳务和货物,其范围仅指应税劳务与货物的混合。
⑵兼营行为则是指纳税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⑶从货物的角度看,是指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不是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发生;从劳务的角度看,无论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是否同时发生,均为兼营行为。

第5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法的相关规定。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一项销售行为”是指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者同时发生,密切相联,且从同一受让者取得价款。“非应税劳务”是指纳营业税的劳务。如,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6题:

简述两税法出现的原因及其内容、意义。


答案:
解析:
原因: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激烈,均田制被破坏,农民失地破产,沦为地主的佃户。唐肃宗以后,天下百姓“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唐初按丁征收租庸调的办法不通了。安史之乱后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 为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统一各项税收,创立两税法.主要内容有:(1)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2)不分主户客户一律收税;(3)根据资产田亩的多少征收产税和地税;(4)行商按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纳税;(5)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6)根据财政支出定出全国税额。
意义: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它扩大了纳税面.官僚地主不再享有免税特权,根据资产、田亩征税比按丁收税合理、进步,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7题:

简述两税法产生的背景、内容及其评价。


答案:
解析:
古代的几次大的赋役制度改革是基础知识,是每年的必考点必须掌握,两税法就是其中的一次影响比较大的,也是比较成功的改革,考生在复习中要把几次改革联系在一起,比较异同,进而挖掘其内在的规律。

第8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及其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第9题: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正确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10题:

简述增值税的扣税法及其优点。


正确答案: 计算增值税采用的扣税法,又称间接计算法,它并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采用抵扣税款的方法,间接计算应纳增值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
它有以下优点:
(1)凭发货票扣税,以国家统一严格管理的外部凭证作依据,计算准确可靠。
(2)不必与成本核算挂钩,只需把发票上注明税款累计起来,就可以求出应扣除的税额,大大简化了税额的计算,较易于纳税人接受,从而有利于增值税的推行。
(3)可以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交叉审计,防止偷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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