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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政行为应当废止。A、行政行为违法B、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C、行政行为不适当D、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题目

下列()行政行为应当废止。

  • A、行政行为违法
  • B、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 C、行政行为不适当
  • D、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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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行政行为的终止又称行政行为的消灭,是指()。


参考答案: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废纸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的部分内容加以改变,有权机关依据法定程序使行政为失去效力

第2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及效力【详解】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存在。其成立的一般条件是:(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意志健全且具有行为能力;(2)在内容上,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具有效果意思的表示;(3)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可见,送达是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未经送达则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遑论其法律约束力。据此,C选项错误当选。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后,如果不存在致使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因素,具体行政行为在理论上就可以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一般来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行为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即是所谓的附条件、附期限的具体行政行为。据此,A项当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般包括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所谓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种执行力的重要表现便是强制执行。据此,B选项正确不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行政赔偿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继续保持其效力的必要,而由行政机关依法终止其效力的行为,是合法行为。据此,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条件中没有违法或者明显不适当的原因,故因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不应给予国家赔偿,应视情况给予补偿。据此D项错误当选。

第3题:

行政行为废止的结果是相应行为自()起失效。

A废止之日起

B相对人知晓之日起

C行为作出之日

D废止原因产生之日


参考答案:A

第4题:

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不适用新的情况,由有权机关用法定程序予以废止,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制度。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经过国家立法机关依法修改,此行政行为如果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规定相抵触。对于此行政行为,作出此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应当( )。

A.予以废止
B.予以撤销
C.宣告无效
D.确认违法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行政行为的废止。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经作出不得随意废止。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依法定程序予以废止:(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废止。(2)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3)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第6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ACD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解析]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要件,才能构成行政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要件:(1)主体要件:行为主体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实质要件:行为本身应具有行政管理的内容,且需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3)形式要件:通常情况下应以书面形式为之,但也不排除书面之外的其他意思表示形式。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改变所作行为,但此时的行政行为还不能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效力,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产生效力是在其生效之后。
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相对人发生效力,产生确定力、拘束力或者执行力。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其生效方式也有所不同,大致包括以下四种:(1)即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行政相对人立即生效。即时生效行政行为的作出与其生效在时间上几乎是统一的,一般表现为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或是紧急处理行为。(2)公告生效: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者宣告等有效形式,足以使行政相对人知悉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才开始对行政相对人发生效力。公告方式所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相对人,或者相对人虽然明确,但是所在地不明确,而难以对其告知行政行为的内容。(3)送达生效:行政行为采用行政决定或者其他书面形式作出时,在将书面文。书送达给相对人时始发生效力。(4)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本身附有生效的日期或条件,在该期限届满或者条件具备时,该行政行为发生效力。一般来说.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作出,所以抽象行政行为成立后需要采用公告的方式,使相对人知悉该抽象行政行为的内容之后方可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其行为类型的不同,分别采用上述四种不同的生效方式。一经成立即为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一小部分,主要包括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紧急处理行为或是利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并非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是一经成立即生效的,如在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行为成立后都需要送达行政相对人方可生效。A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
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会对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发生效力,即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B项正确。
关于C项,如上所述,具体行政行为在生效后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尽管不同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生效方式有所不同,但是综观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方式,无论是哪种生效方式,都必须具有使相对人了解、明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意。送达领受程序不同于单纯的送达生效程序,送达领受意味着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意思表示方式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传达给行政相对人,使其知晓或推定其知晓了该行政行为的含义和内容。在即时生效中,行政行为一般是当场作生效的,在此种行政行为生效前,行政机关实际上已经通过口头表达或是肢体动作等意思表示方式向相对人传达了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这也是一种送达受领方式。同样,在公告生效中,尽管行政机关无法直接向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送达该具体行政行为,但是行政机关仍以公告的方式将该行政行为的内容传达到公众之中,在经过合理的公告期后方才推定行政相对人已经知晓该行政行为,这种方式也具备了送达领受的含义。所以,具体行政行为都是由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意思表示方式向相对人送达,并经相对人领受或推定相对人已经领受其意思表示之后,方才生效的,只有经过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才发生法律约束力,C项错误,很多考生对该选项提出异议,实际上是没有从广义上把握送达领受程序的含义。
关于D项.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因形势或法律、政策的变化,原合法、适当的行政行为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政策,或者行政行为已完成其原定目标、任务,故行政主体终止其效力。行政行为废止的原因大致分为三方面:(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或是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者撤销;(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存续会有碍于社会发展。甚至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失;(3)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原定目标、任务,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由此可知,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一种合法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说明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是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故因行政行为的废止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D项错误。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因为前述的原因(1)或者原因(2)引起的,而且这种废止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损失,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对其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7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
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
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
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

答案:A,C
解析: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详解】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违法或不当但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恢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的状态。一般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但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做出生效,即具备拘束力,当事人在其被撤销之前应受其约束,A选项正确。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因客观条件的变化,没有必要继续保持其效力;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原因都是当事人所能控制之外的客观原因,当事人没有过错,因此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也不能收回,B选项错误。专属权益的行为的效力具有专属性,则特定人死亡之后其效力自然也应该终止,C选项正确。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存在公定力问题,自始、确定无效,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向法律起诉主张其无效,因为向法院起诉的一个条件是“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据此D选项不正确。【陷阱】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但是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公定力,自始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行政行为自成立开始,即具有不可变更力,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当事人若超越期限未提起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则之后不得再行提起。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则具有拘束行政机关、当事人、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第8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事人应受其约束

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

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死亡其效力应终止

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


正确答案:AC

第9题:

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后并不意味着该行政行为一定是合法有效的行为
B.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不能变更
C.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并不等于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执行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方利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10题: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 A、有效行政行为
  • B、无效行政行为
  • C、可撤销行政行为
  • D、应废止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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