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得以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
第1题:
下列有关重整与破产清算制度比较说法错误的是()。
A、重整程序的目的在于挽救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而破产程序的宗旨在于公平地将债务人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B、重整原因不仅适用于已经具有破产原因的企业,也适用于那些因经营或财务困难将要出现破产原因的企业,而破产清算的开始则必须达到破产原因
C、重整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提出,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主要是债权人
D、重整程序的开始是债务人走向新生的起点,而破产清算程序要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即是其走向消灭的开始
第2题:
民事行为主体依法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指( ) 。
A.破产能力
B.破产证明
C.破产清算
D.破产法律
第3题:
民事行为主体依法被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指( )。
A.破产能力
B.破产证明
C。破产清算
D.破产法律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B.宣告破产原因消除
C.债权人同意
D.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
第7题:
第8题:
民事主体依法被宣告破产的能力,是指( )。 A.破产资格 B.破产证明 C.破产清算 D.破产法律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