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谢某教唆17岁的马某抢夺他人的手机,马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而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谢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B、马某构成转化型抢劫C、对谢某教唆马某犯罪的行为应从重处罚D、谢某与马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题目

谢某教唆17岁的马某抢夺他人的手机,马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而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谢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
  • B、马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 C、对谢某教唆马某犯罪的行为应从重处罚
  • D、谢某与马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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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BC

第2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面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侵犯财产罪的区分。陈某趁被害人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夺走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之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造成刘某损失电话费5200元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5条以及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应该以盗窃罪论处。

第3题:

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受害者打成重伤?问:丁某与肖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肖某本意是抢夺手机,当时在抢夺后为了抗拒抓捕使用了暴力,将被害人打伤。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向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肖某犯了丁某教唆的抢夺罪,尽管后来肖某的抢夺行为转化为抢劫罪,也不影响丁某教唆的既遂,且丁某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第4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抢劫罪的有: ( )

A.甲携带管制刀具抢夺赵某财物
B.乙杀死愁人钱某后,随手拿走其手机
C.丙趁孙某醉酒搜走其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
D.丁扒窃得手后被李某发现,拿刀子威胁李某不得声张

答案:A,C,D
解析: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甲携带管制刀具抢夺赵某财物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B项,乙杀死仇人钱某后,随手拿走其手机,乙并不存在为拿走手机而杀死仇人的动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C项,行为人丙用酒灌的方式使被害人孙某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下搜走其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构成转化型抢劫罪;D项,丁扒窃得手后被李某发现,拿刀子威胁李某不得声张,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第5题:

谢某因涉嫌抢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要聘请律师。对此,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侦查阶段,谢某无权聘请律师

B、谢某不需经过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C、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D、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正确答案:B

第6题:

谢某教唆17岁的马某抢夺他人的手机,马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而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谢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

B.马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对谢某教唆马某犯罪的行为应从重处罚

D.谢某与马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A, B, C

第7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及解析:ABD本题中,“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这显然构成抢夺罪。本题的关键是陈某在抢得刘某手机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265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据此,本题中陈某抢夺的只是刘某的手机,他自己使用刘某的手机拨打国际长途,可以认定以牟利为目的;陈某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手机,属于盗用他人电信码号,属于盗窃行为。因此,刘某构成抢夺罪和盗窃罪,故本题选ABD三项。

第8题:

下列关于抢劫罪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抢夺李某皮包未得手,便逃跑。李某紧追不舍,张某将李某打倒后逃走。张某构成抢劫罪

B.陈某在渡船上盗窃田某的皮包,田某发现皮包在陈某身上,便要求陈某归还,陈某为窝藏赃物在渡船上当场使用暴力威胁田某。陈某的行为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C.贾某为索取洪某所欠债务,将洪某拦下,使用暴力手段要求其偿还欠款。贾某不构成抢劫罪

D.王某盗窃谢某时被发现,便将谢某推开逃脱抓捕,未造成谢某受伤。王某构成抢劫罪


参考答案:D

第9题:

陈某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3000元)夺走。后陈某使用该手机打国际长途,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800元。1周后,陈某将手机丢弃在某单位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关于陈某的行为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C
解析:陈某趁被害人刘某不备将其手机夺走,构成抢夺罪,后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致刘某话费损失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5条以及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应以盗窃罪论处。前罪后罪数罪并罚。

第10题:

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A,B,C
解析:
丁某实施了教唆行为,且肖某实施并完成了被教唆的抢夺行为,因此丁某构成了抢夺罪的教唆既遂,选项A正确。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C选项也正确。丁某出于抢夺的故意教唆肖某,而肖某确实听从了丁某的教唆,并完成了被教唆的抢夺罪,二人具有抢夺的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丁某与肖某之间在抢夺阶段构成共同犯罪。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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