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题目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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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与2004年3月5日向李某借款15万元用于购房,双方约定赵某应于2005年3月5日前偿还该借款。王某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赵某偿还完全部借款本息之日为止。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与李某约定的保证期间合法有效

B.视为王某与李某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

C.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

D.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7年3月5日


正确答案:D
参见《担保法解释》第32条。

第2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参考答案:C

第3题: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

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参考答案:D

第4题:

张某于1997年5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2000年5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只有张某由于帮助王某做木工活,还有3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都已经到期近半年了。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都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答案:D
解析:
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该权利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故本题A选项不正确。代位权不是扣押权,故本题B选项不正确。代位权的行使应通过诉讼方式,而不是直接向次债务人请求,故C选项不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须债务人同意,故D选项正确。

第5题:

李某夫妻二人在结婚时曾口头约定婚后各自所得的工资、经营收益、存款等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李某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5.5万元,但并未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王某也不知道李某夫妻结婚时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当王某要求李某夫妻还款时,李某有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有婚后财产1.5万元和因车祸获得医疗费5000元。则李某可以用( )来偿还借款。

A.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

B.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兀、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

C.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婚后财产1.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

D.李某婚后财产3.5万元、李妻医药费5000元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否则当按大妻共同债务处理。本题中,李某并未与债权人约定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且夫妻二人只是口头约定婚后财产归属,根据《婚姻法》,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所以李某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无效,李某列外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婚后财产为法定共有财产。但李妻因身体受伤所得医疗费属于法定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王某不能要求以其来偿债。

第6题:

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小狗,便抱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后来小狗被其原主人李某发现并要求抱回,则王某()

A.可以拒绝交还该小狗

B.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因饲养小狗所花的费用

C.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为狗注射疫苗的费用

D.可以要求李某偿还养护小狗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参考答案:D

第7题: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 没有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 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 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哪项?(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正确答案:D
代位权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责任财产应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李某无须经过张某同意或与其协商,就可直接行使代位权。李某可以直接请求王某偿还张某所欠李某的债款,而非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

第8题:

张某、李某、王某三人于2006年8月成立一家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之间承担债务的比例是5:3:2。该合伙企业2007年5月欠甲公司货款30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价值为20万元。甲公司在得到合伙企业财产20万元之后,其余10万元可以要求( )。

A.张某、李某、王某任何一个有经济能力的人来偿还

B.由承担债务比例最大的张某来偿还

C.由承担债务比例最少的王某来偿还

D.张某偿还5万元,李某偿还3万元,王某偿还2万元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本题中,如果张某偿还了10万元,他可以按照内部约定,向李某追讨3万元,再向王某追讨2万元。

第9题:

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孙某欠李某25万元已经到期,李某为拖延对王某的债务,通知孙某延期2个月偿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B:王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C: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25万元
D: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应当适当分担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题目中,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为了逃避履行债务延长其到期期限,将债务人孙某的偿还期限延期2个月,对债权人王某已经造成了损害,属于“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此王某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题目中,债权人王某的债权是20万元,因此其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当是20万元,而不是25万元。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孙某没有过错,因此王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不必分担。故D选项错误。

第10题:

2010年2月,张某与李某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借给李某5万元,李某于2011年2月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没有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根据《民法通则》,若发生下列情形,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李某于2011年3月发生车祸,住进医院治疗
B.张某于2011年4月发生车祸,住进医院治疗
C.李某于2011年4月口头同意尽快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D.张某于2011年5月口头催促李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E.张某于201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答案:C,D,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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