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的性质是()。
第1题:
市场混同行为
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等欺骗性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同,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2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第3题:
关于混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债的概括随即是混同
B.混同可因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而发生
C.作为债的消灭原因,混同是一种行为,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D.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债务人,则发生混同
E.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归于一人是混同发生的原因
第4题:
信号传递博弈的所有可能的精炼贝叶斯均衡可以划分为()
第5题:
第6题:
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定?( )
A.财产混合
B.业务混同
C.人员混同
D.内部人控制
第7题:
在()情况下,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定。
A.财产混同
B.业务混同
C.人员混同
D.内部人控制
第8题:
混同的概念
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第9题:
第10题:
收付混同清算主要介绍()及其他项目混同清算等处理流程。